张玲、文政任北海市副市长
11月6日上午,北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对张玲、文政两位市政府副市长以及相关人员的人事任免,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连友农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滕朝祥院长、市人民检察院黄坚检察长向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提请的有关人员任免职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人员的任免职进行了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康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冯永昌局长《关于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指出,北海市作为全区第二批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的地区之一,司法所建设进展缓慢,与国家、自治区的要求及区内各兄弟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在30个司法所国债项目中,仅有17个司法所开工建设,尚有13个因各种原因尚未动工。
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北海市司法所国债项目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情况给予了通报,如果北海市在2008年底前未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司法厅将按照有关要求收回未建项目。
会议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司法所配套资金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把司法所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落实。各级司法机关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尽快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
各级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大宣传基层司法工作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和了解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使司法所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选择,为创建和谐、平安北海作出更大的贡献。 (通讯员蔡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