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该怎么用,能否取现?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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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提出: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一部分,不是储蓄性的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个人医疗支出,是专用账户.在北京市民都陆续刮起医保卡里的余额提现风潮,但江苏常州等地,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已明确不能取出,但对于医保药店,新实行的药店改造可以作为基本的"便利店",倒是省了不少事.而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开始拓宽医保个人账户的用途了.从2016年10月份起,天津统账结合的模式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其当月账户金额的70%实行注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提出: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一部分,不是储蓄性的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个人医疗支出,是专用账户。

在北京市民都陆续刮起医保卡里的余额提现风潮,但江苏常州等地,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已明确不能取出,但对于医保药店,新实行的药店改造可以作为基本的“便利店”,倒是省了不少事。

而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开始拓宽医保个人账户的用途了。

从2016年10月份起,天津统账结合的模式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其当月账户金额的70%实行注资管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划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参保人员可自行提取。

从2016年8月1日起,浙江省医保个人账户历年剩余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为其本人及近亲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

自2015年起,重庆允许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该市基本医保的亲属或指定人在门诊就医及住院个人承担的费用;在上海,自2017年起,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本人购买经保监会批准、市政府同意的商业医疗保险专属产品。

医保个人账户的改革使参保人员不再局限于个人专用,使用空间的增大,对于参保人员及其亲属都不失为一件好事,这意味着对于医保的更加民众化,不再是单一的运作模式,其带给国家这方面的收益来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值得关注的。

我们知道,惠民政策的大力推进对于改善民生的重要性,我们也希望政府在社会保障这一块能建立更加健全的体系,对待百姓的看病问题,我们的国家一直都在改善,来解决当前的问题。

医保个人账户的多用途是对医疗消费方面的进步之举,告别单一的系列操作,相信迎来的效益会令人满意,但与此同时,民众的就医疗等行为也会受到监督。

这需要大众共同参与的诚信机制,对待医保卡的认识,群众应当引起重视,做好相应的了解工作,才能真正使医保卡用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