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博6年未毕业女子撞死养女
案情
谎称女儿掉下床摔死
2013年11月13日晚上,在朝阳某小区出租屋内,祁某独自在家照顾年仅1岁零两个月的女儿荣荣(化名)。次日凌晨2点,荣荣突然醒来,哭闹不止,正在睡梦中的祁某被吵醒。据祁某案发后供称,她当时出现幻听,见女儿一直哭,心里愈来愈烦躁,于是情绪失控,不断摇晃女儿的身体,并抱着女儿的头,朝木柜撞击多次。
见女儿头部流血不止,祁某似乎又清醒过来,立即抱着女儿前往医院就诊。
祁某赶到医院后,医生发现荣荣已经死亡。对于死亡原因,祁某谎称,女儿是自己不小心掉到床下摔死的。而接诊医生发现女童头部多处出血,颅骨可见凹陷性骨折,认为孩子属于非正常死亡,于是报警。
据了解,案发时,祁某的丈夫在河北出差,对此事全然不知。
因学业问题长期抑郁
荣荣的伤经法医鉴定,符合钝性外力作用于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在警方调查时,祁某表情漠然。司法鉴定结果显示祁某在案发时受精神疾病影响,辨认和控制能力受损,被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通过调查警方得知,原来荣荣是祁某的养女。据了解,今年39岁的祁某,自幼学习成绩优异,考取某名牌大学本科毕业后留校任教。2001年,祁某又考取了复旦大学的博士研究生。2007年,苦读6年的祁某始终达不到毕业要求,后因故中断学业。
因学业问题祁某长期抑郁,此后患上了精神分裂症,需要吃药治疗。患病后,祁某便来北京投靠丈夫,长期在家养病。因需要服药,祁某一直不敢生育,但她的丈夫求子心切。2013年底,祁某的丈夫在没有征得她同意的情况下收养了弟弟的女儿,也就是荣荣,祁某对此一直不满。案发后,祁某表示愧对亲戚。
公诉
祁某被诉故意杀人罪
近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祁某提起公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付晓梅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记者了解到,祁某和丈夫只是将荣荣的户口登记在两人名下,并未按照法律流程办理正式的收养手续。对此,北京兆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年表示,从法律角度看,祁某夫妇系非法收养,并不算是荣荣的合法监护人。因此,荣荣的亲生父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昨天,记者从检方获悉,荣荣的亲生父母目前已提起附带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