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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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为加强和规范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单位)。

差旅费是指各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县域内)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本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县财政局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