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长安求是 侯长安在《求是》撰文论述维护党的纯洁性工作
新华网湖北频道8月16日电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强调,“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侯长安在《求是》杂志2012年第16期发表题为《履行好纪检机关维护党的纯洁性工作的职责使命》的署名文章,从不同角度论述充分发挥纪检机关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问题。全文如下:
维护党的纯洁性是纪检机关的重要职责和历史使命。从根本上说,党的纪检机关诞生的目的、承担的使命和发展的动力,都是维护党的纯洁性。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机关忠实履行职责,以维护党的纯洁性为己任,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道路。
纪检机关要积极探索和把握党的纯洁性建设的规律,紧紧围绕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操守廉洁的目标要求,找准定位、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要在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家园,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
二要在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方面发挥职能作用,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协助各级党组织严把党员入口关,决不能让入党动机不纯、不符合入党条件和标准的人混进党内;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党的肌体健康纯洁。
三要在维护党的作风纯洁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群沟通机制,对党员干部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作出制度性规定。
四要在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持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坚持防范在先、关口前移,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统筹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
纪检机关要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经验,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科学方式方法推进,以科学体制机制保证,切实提高维护党的纯洁性工作科学化水平。一要把从严治党作为维护党的纯洁性工作的根本方针,始终坚持以高质量、高标准的要求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对党员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把从严治党贯穿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二要把群众满意作为维护党的纯洁性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检验纯洁性的试金石。
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思想不纯、作风不正、操守不廉等问题,开展维护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党员群众参与和监督维护党的纯洁性工作的机制,建立反腐倡廉民主评议、民意调查、满意度测评、形势评价等科学评价体系。
三要把制度化作为维护党的纯洁性工作的根本保障,建立健全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关程序性、操作性和保障性制度,使各项制度围绕维护党的纯洁性目标,形成相互衔接、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
着力构建党的纯洁性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增强纪律和制度的执行力。四要把改革创新作为维护党的纯洁性工作的不竭动力,不断改进维护党的纯洁性工作的方式方法,使之更加切合新的实际,更加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注重整合资源,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善于发现和总结基层经验,并丰富、提炼、上升为制度,以制度化成果推进维护党的纯洁性工作;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纪检工作的科技含量,使维护党的纯洁性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五要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纯洁性建设,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干部队伍。
培养和树立以“忠诚、正派、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纪检干部核心价值观,把“正人先正己”作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的基本理念来树立,把“自身过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根本素质来培养,把“正气、正派、正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品质来砥砺,在纯洁性建设方面发挥纪检干部的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