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为讨心上人欢心 诱骗同学供其强奸

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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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出生于2002年的红红是一名初一学生,她为了成为比自己年长12岁的成年男子黄某的女朋友,经常会邀请其同班女同学婷婷前往黄某住处玩耍.在此期间,黄某向红红提出,如果红红将婷婷带至他住处并提供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黄某就答应和红红发展男女朋友关系.为了满足黄某的要求,2016年8月11日下午,红红带着同学婷婷去到黄某的出租屋.在做饭过程中,黄某借故支走红红.之后,黄某持菜刀恐吓并使用言语威胁.打头.抽耳光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婷婷答应做其女朋友,后使用暴力强行与被害人婷婷发生性关系.性侵害得逞后,黄某允许婷

出生于2002年的红红是一名初一学生,她为了成为比自己年长12岁的成年男子黄某的女朋友,经常会邀请其同班女同学婷婷前往黄某住处玩耍。在此期间,黄某向红红提出,如果红红将婷婷带至他住处并提供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黄某就答应和红红发展男女朋友关系。为了满足黄某的要求,2016年8月11日下午,红红带着同学婷婷去到黄某的出租屋。

在做饭过程中,黄某借故支走红红。之后,黄某持菜刀恐吓并使用言语威胁、打头、抽耳光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婷婷答应做其女朋友,后使用暴力强行与被害人婷婷发生性关系。性侵害得逞后,黄某允许婷婷离开,但威胁婷婷不许报警。因为红红已经告诉了他婷婷家的地址和学校地址,他会报复婷婷及其家人。婷婷回到家后,便向母亲哭诉,并在家人的协助下报警。

面对检方的强奸罪名指控,黄某并不认罪,他辩称婷婷是自愿来他家,也是自愿和他发生性关系。经法院查明,婷婷尽管是跟随红红去到黄某的出租屋,但这是婷婷基于对朋友的信任而跟随前往。在得知同学红红不回来之后,婷婷当即要求离开,但黄某通过锁门等方式阻止。在被强行发生性关系之前,婷婷哭着要回家,黄某还动手打人,并拿菜刀出来恐吓婷婷,用言语逼迫婷婷就范,后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行与婷婷发生性关系。最终,黄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红红因案发时未满14周岁及相关证据问题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