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安杰调任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访省府法制办主任贺安杰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省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方便老百姓办事方面有何重大举措?记者最近采访了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贺安杰。他透露,今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将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任务来抓。
什么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贺安杰说,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基本做法是,各级政府通过梳理执法依据,按照法定的职责分工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职权,分解到政府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再将本部门的执法职权分解到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在此基础上确定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执法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并对其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和奖惩,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有效实施。
“我省从1991年开始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全国来说,起步是比较早的。”贺安杰介绍说,多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对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但目前也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制度不健全、组织实施缺乏必要的保障等问题。因此,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要意义的认识:首先,它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其次,它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迫切需要;第三,它是落实执法责任,建立责任政府的有效途径。
“当前,我省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亟待做哪些工作?”记者问。
贺安杰说,具体要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具体包括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权限、确定执法责任三个环节。二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议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验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环节。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公开。
三是要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兑现,这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各级、各部门要把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作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来抓,制定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责任落实,奖惩分明。
贺安杰接着说,为确保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和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基本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都必须在今年4月30日前完成;省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等工作要在今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届时,省政府将对省直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进行评议考核。
当前,我省各级行政机关都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并陆续在《湖南日报》上公布。贺安杰认为,这样做有两个好处:第一,方便办事。通过梳理、公布执法依据,把行政机关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执法职权和程序,明明白白地摆在老百姓面前,他们要办什么事、该到哪个行政机关去办、能不能办、怎么去办,一目了然;第二,有利于监督行政执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依据从一定角度上讲,也是老百姓监督行政执法的依据。他们知道你行政机关执行什么法律、法规、规章,知道你有什么执法职权和有多大权力,你行政机关就不敢乱执法。如果乱执法,老百姓就有权拒绝、控告。
贺安杰最后谈到,今年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重点是打基础、建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确保我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