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圣、许文有任沈阳市副市长
沈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沈阳市政府8名组成人员的任免名单
晨报讯(记者 房延彦)昨日,吴汉圣、许文有被任命为沈阳市副市长,王英、邹大挺不再担任沈阳市副市长职务。
昨日,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市政府8名组成人员的任免名单。
至此,沈阳市目前共有8位副市长,其余6位副市长为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副市长邢凯、王玲、王翔坤、祁鸣、杨亚洲。
吴汉圣同志简历
吴汉圣,男,1963年4月生,汉族,山东临朐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
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吉林工业大学热能动力工程系内燃机专业学习;
1985年7月至1987年8月机械部科技情报所(机械工业出版社)干部;
1987年8月至1990年5月任机械部科技情报所(机械工业出版社)人事处干部科副科长、团委副书记;
1990年5月至1991年4月任机械部团委常委、科技情报所团委书记(副处级);
1991年4月至1994年2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组织处助理调研员(其间:1991年8月至1993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4年2月至1994年10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
1994年10月至1997年9月任新华社澳门分社人事部(组织部)副处长、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
1997年9月至1997年11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
1997年11月至2000年8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干部处处长;
2000年8月至2001年6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1年6月至2003年9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工委老龄工作办公室主任、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委员;
2003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统战(群工)部部长兼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常务副主席(其间: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在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7年12月至2009年6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第一副部长(正局级)兼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老龄办主任,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委员,北京市政协常委;
2009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部长兼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老龄办主任,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委员,北京市政协常委;
2009年11月至2010年11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兼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老龄办主任,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委员,北京市政协常委(其间:2010年3月至2010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0年11月5日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吴汉圣同志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许文有同志简历
许文有,男,1955年10月生,汉族,辽宁辽阳人,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74年9月至1976年2月辽宁省盘山县曙光农场兴隆大队知青;
1976年2月至1980年3月沈阳军区炮兵10师33团指挥连战士;
1980年3月至1980年7月鞍山市公共汽车公司工人;
1980年7月至1984年7月鞍山市公安局电汽车派出所民警;
1984年7月至1986年12月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察员;
1986年12月至1988年12月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科员;
1988年12月至1991年12月任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收审所副所长(其间:1989年9月至1991年3月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公安管理专业证书班在职学习);
(1986年5月至1989年6月辽宁省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公安专业在职中专学习)
1991年12月至1992年3月任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收审所副所长(正科级);
1992年3月至1993年4月任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四大队政治指导员;
1993年4月至1993年12月任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收审所所长;
1993年12月至1995年11月任鞍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收审所所长(副处级);
1995年11月至1996年3月任鞍山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
1996年3月至1997年9月任鞍山市公安局预审处处长;
1997年9月至1999年10月任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党委书记;
(1995年9月至1997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年10月至2000年2月任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党委书记(副局级);
2000年2月至2002年10月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兼刑警支队支队长、党委书记(其间:2001年5月至2002年10月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9年10月至2001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在职学习)
2002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鞍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2年12月至2004年11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察总队总队长;
2004年11月至2006年9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察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06年9月至2008年2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08年2月至2008年11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沈阳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沈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沈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沈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沈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0年11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沈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0年11月5日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许文有同志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汉圣:来沈阳是种荣耀
“今年,中组部统一组织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与地方省区市中青年干部双向交流任职,我有幸成为中组部选派到地方任职的66人中的一员。”在昨日的就职发言时,吴汉圣说,现在沈阳作为东北中心城市,正在贯彻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沈阳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能来这里与沈阳人民、沈阳的领导共同拼搏奋斗是一种荣耀、一种福分。吴汉圣表示,他一定做到身来心来,身来是表,心来是根,根深方能叶茂。他愿与沈阳的各位领导、同事、广大群众息息相通,服务沈阳。
阎秉哲:保证机关高效运转
阎秉哲在发言时表示,作为市政府秘书长、机关的“大管家”,一定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明确的各项任务,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各项议案、建议,协调好上下左右的工作关系,处理好随时遇到的种种困难和问题,保证市政府机关高
许文有:清清白白做官
“我在沈阳工作两年多来,接触到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市民群众。”许文有在作就职发言时说,“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常常让我夜不能寐。沈阳是我的第二故乡,沈阳人民是我的衣食父母,我全身心投入到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之中。
许文有表示,今后他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踏踏实实办事,清清白白做官,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为身边同志做榜样、做表率。
阎秉哲:保证机关高效运转
阎秉哲在发言时表示,作为市政府秘书长、机关的“大管家”,一定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明确的各项任务,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各项议案、建议,协调好上下左右的工作关系,处理好随时遇到的种种困难和问题,保证市政府机关高效运转。
佟晶石:加速新城建设
佟晶石在作就职发言时表示,沈阳市建委将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加速重点发展空间和新城、新市镇建设,实现项目建设全面提速,尽快达到规划设计目标,尽早竣工交付使用,为各种经济要素的积聚和释放搭建平台。同时,沈阳市建委将尽快高标准编制好2011年城乡建设年度计划。
关志鸥:抓紧完善老城改造
关志鸥在作就职发言时表示,将抓紧完善《沈阳市城乡总体规划》、《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方案和各个分区规划方案;抓紧完善老城区综合提升改造规划和全市地下空间利用方案;重点优化完善全市综合交通规划方案。同时,要全力做好《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并力争早日出台。
会议决定任命:
吴汉圣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许文有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阎秉哲为沈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佟晶石为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关志鸥为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局长。
会议决定免去:
王英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邹大挺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张景辉的沈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阎秉哲的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会上,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