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 已被刑事拘留【图】
李双江(左)与儿子李天一(右)
据网友“王丰-SCMP”爆料:“海淀公安分局昨天晚上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做“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李双江之子李天一。”
李天一,1996年4月出生于北京,父亲李双江、母亲梦鸽均是知名歌唱家。曾就读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人民大学附中、美国shattuck St.mary's冰球学校。2011年9月6日晚,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殴打一对夫妇,后被拘留。2011年9月15日,李天一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一年,次年9月获释。
今天下午,有关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的消息在网络疯传。记者连线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福信,宋律师表示轮奸妇女一般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其中会根据犯罪情节进行量刑,若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会加重刑罚,若受害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也会加重刑罚。李天一1996年出生,目前尚未满18岁,律师介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上最多可减轻30%的量刑。李天一曾于2011年9月因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1年,对于收容教养律师表示这是一种行政决定,“不是坐牢,不会留案底”,所以也不会被认定为累犯。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