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金峰二审结案17年 蒙冤者取保候审17年未结案

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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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信报讯 (记者江书波 张一天)昨天上午,又一位冤案主角拿到了国家赔偿.曾被判故意杀人罪成立,一度被判死缓的河南人高炎龙拿到了66万的国家赔偿

信报讯 (记者江书波 张一天)昨天上午,又一位冤案主角拿到了国家赔偿。曾被判故意杀人罪成立,一度被判死缓的河南人高炎龙拿到了66万的国家赔偿决定。高炎龙被指控的刑事诉讼遭法院驳回后,警方于1998年对其“取保候审”,但直到今年1月才以“不起诉”结案。

1992年1月,家住三门峡市灵宝县城关镇的王桂兰被杀。此前曾与被害人儿子做生意产生过纠纷的高炎龙被警方怀疑有作案嫌疑。1992年三门峡检察院首次向三门峡法院提起公诉,经过4次法院被退回补充侦查,三门峡法院最终在1996年底以抢劫罪判处高炎龙死缓。不过在二审中,这一判决仍被河南高院发回重审。1998年,该案再次被退回警方补充侦查,灵宝市公安局对高炎龙进行了取保候审。至此高炎龙已经被羁押2418天。

此后,法定最长一年的取保候审状态竟然就此维持了17年,高炎龙持续通过信访渠道“找说法”仍然没有摘掉抢劫杀人嫌犯的帽子。直到今年两高出台了国家赔偿的新司法解释,高炎龙直接提出国家赔偿要求后,三门峡检察院才以不起诉结案。

据了解,高炎龙此前提出了100万精神损害赔偿、50万生意损失等共200余万的索赔要求,但最终法院只认定了高炎龙被关押6年的人身自由赔偿金53万和13万的精神抚恤金,未作出关于17年“取保候审”的赔偿决定。法院还决定为高炎龙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