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亭去向 刘玉亭向中外记者介绍商事制度改革成绩与困难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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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政府网2月27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2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务院行

中国政府网2月27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2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吴知论、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解学智、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介绍深化简政放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是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答记者问环节文字实录:

刘玉亭:

大家上午好,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来说,大家可能更关心的是商事制度改革,或者说是商事制度改革如何发挥简政放权的先手棋作用。今天是27日,明天是2月的最后一天,商事制度改革是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开端的,是从去年3月1日开始的,到明天整整一周年。

当时国务院确定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这个重要措施,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等等改革措施现在已经全面落实。改革方案里面还有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企业的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这已随着国务院去年10月1日颁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序开展,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初步建成。

改革方案里面还有一项内容,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目前正在进行试点。这几年大家都会有感受,市场秩序总体平稳趋好。感谢大家这一年对商事制度改革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请问刘局长,商事制度改革一年来都遇到了哪些突出问题,又有哪些对策来解决的?谢谢。

刘玉亭:

商事制度改革一年来,我们总体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数量大幅上升,商事制度改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从去年3月1日全国范围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到2015年2月25日,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333.59万户,同比增长17.67%,其中,企业380.78万户,增长了48.87%,平均每天新登记注册企业1.

04万户;内资企业376.94万户,增长49.45%,其中私营企业360.16万户,增长51.21%;外商投资企业3.83万户,增长7.56%。个体工商户923.24万户,增长了8.94%。农民专业合作社29.58万户,下降了1.58%。

截至2015年1月底,全国各类市场主体总计7017.64万户,到2月25日,全国各类市场主体总计7076.56万户。其中,企业1869.87万户,增长20.94%。内资企业1823.29万户,增长21.

43%,其中私营企业1596.44万户,增长25.23%;外商投资企业46.58万户,增长4.44%。个体工商户5072.98万户,增长了13.23%。农民专业合作社133.71万户,增长了28.71%。

刘玉亭:

二是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2014年,全国新设立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增幅50.03%,明显高于第二产业29.72%的增幅,第三产业企业占所有企业比重提高到了78.72%。改革对新兴产业带动作用明显,全国新登记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14.67万户,同比增长97.8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59万户,增长83.5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6.26万户,增长70.32%。

三是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通运行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信息,有效扩大了社会监督。《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公示年报和即时信息的企业平稳增加,截至2015年2月15日,已有719.17万户企业报送公示了2013年度年报信息,公示率48.90%。各地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改革对引导创业、促进就业作出了显著贡献,截至2014年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实有2.5亿人,比2013年底增加3117.66万人,增长14.26%。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以及服务业成为吸纳新增就业的主渠道。

刘玉亭:

五是市场经济秩序平稳向好。总体上看,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绝大多数投资人较为理性,能够认识到认缴出资的权利和责任,各类企业未因改革而盲目扩大注册资本规模,改革实施以前社会担心的注册资本畸低畸高的现象不普遍、不明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有效运行,以及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等制度的逐步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诚信意识,市场经济秩序稳定良好。

六是改善了营商环境。改革推动了我国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市场主体注册时间大幅缩短,资金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外国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投资力度加大。

刘玉亭:

问题和困难也是改革中出现并需要解决的,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社会对公司注册资本的认识观念还有待进一步转变。改革以前,我国“资本信用”的观念深入人心,无论是作为政府管理手段的许可、资质颁发,还是作为经营行为的招投标,注册资本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仿佛注册资本的大小就能证明一个公司实力的高低。

实际上,只要股东缴足出资,公司从来都是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的,注册资本的高低与公司资产的大小没有必然联系。改革以后,政府不再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缴付情况提供信用背书,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资本信用”的观念向“资产信用”转变。但就整体而言,社会对于注册资本的认识转变仍然需要一个过程,还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引导工作。

二是统筹协同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尚需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是工商行政管理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国务院部署的全局性改革。工商总局坚决落实改革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在全系统各级登记窗口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交验资报告。

但在改革推进过程中,相关配套制度改革滞后,一些行业准入管理不衔接、不同步等问题逐步凸显出来,如有的行业准入中仍然要求企业实缴验资,有的行业设定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门槛,以注册资本数额作为特定行业准入的基本条件,有的行业准入依然将通过工商企业年检作为前提等。

为此,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工商总局梳理了100多部应当相应修改完善的部门规章,并协调启动修改工作。

刘玉亭:

三是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国务院已分三批审定152项目录清单,同时确定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前已按照程序公布113项。对于国务院公布的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项目,现已落实到所有工商登记窗口。

“先照后证”改革涉及众多行业领域,下一步重点还要根据改革要求,修改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准入的规章文件规定,调整审批流程,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意见并抓好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避免监管“真空”,维护市场秩序。

刘玉亭:

我们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一是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放松登记管制,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试点,试行由企业自主选择使用企业名称并承担相应责任;优化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定经营事项;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

二是推进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创新。进一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按照国务院公布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目录做好登记注册工作,目录外的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积极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坚持市场主体“法不禁止即可为”,保障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加强对上海自贸区等试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评估研判,推动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市场的机制。

三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效能最大化。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努力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真正体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改革成果。

继续推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广“一照三号”登记模式,组织实施并扩大“一照一号”登记试点。四是加强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进一步做好抽查工作,加强对工商系统登记备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工作的规范指导。推动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加快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制定对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和协同监管的措施。

强化信用约束作用,推动落实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五是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抓紧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实现集中公开扶持政策、推送企业扶持申请、公示享受扶持信息等功能,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支持小微企业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切实提高扶持政策及其实施的知晓度、精准性和透明度,促进各项扶持政策有效落实。

大致情况就是这些,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刘玉亭副局长,去年底工商总局和淘宝的争议非常受人关注,最终国家工商总局的处理结果是如何考虑的?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我们知道现在都在强调简政放权,国家工商总局未来还有哪些措施监督网络平台销售的产品质量?谢谢。

刘玉亭:

刚才记者朋友提的问题,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已就相关问题,两次回应了社会的关切。下一步,工商机关将进一步依法行政,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充分发挥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作用,共同维护网购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法监管市场是政府的法定职责之一,其目的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为市场的一种新兴业态,互联网行业对我们现行立法和监管方式带来许多新的冲击和挑战。尽管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出现了争议和分歧,但互联网企业发展与监管制度之间不存在原则性矛盾,互联网企业发展与政府监管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目前暴露出的问题有些是法律法规滞后于产业发展现状带来的,有些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认识问题,更多地是如何把握创新驱动与风险防控的平衡问题。

对此,下一步,我们一是要加强立法工作,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该立的立、该改的改,持续稳妥地在法律层面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是监管部门要改变与互联网行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监管理念、方式和方法,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该管的要依法监管好,该放的要交由市场调节;三是互联网企业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反映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积极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