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为何在中国高校教师可以兼职但中小学老师却不行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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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最近,一则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说的是安徽省发文称允许高校教师兼职并获得合法收入.其实在中国,高校教师兼职现象是比较普遍的,但这次竟然放

最近,一则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说的是安徽省发文称允许高校教师兼职并获得合法收入。其实在中国,高校教师兼职现象是比较普遍的,但这次竟然放到台面上来说,陷入是想把这件事正规化。于是不少人在想,既然高校老师可以兼职,为什么中小学老师偏偏不行?

从表面上看,这算是一个小小的突破,但是看细则,不少人还是摸不清头脑。“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兼职单位获得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本单位,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全额上缴本单位,不禁让人哑然失笑。好不容易把兼职这个事放到台面上来说,获得的报酬,还要上缴单位?其实,高校老师出去兼职,一直是稀松平常的事,中国高校部分老师,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有课、有事才去学校,没课就可以干私活的习惯。

去年5月,上海一厂房爆炸。据媒体报道,死者之一李某,是华东理工大学研二学生,事发工厂由他的导师独资成立。同时,李某的导师还参与了浙江一家企业的运营,并多次安排学生在这些工厂进行商业研究或实习(李某的导师因危险物品肇事罪已经获刑)。

在去年,教育部也已经给高校教师的兼职松绑,允许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适度兼职兼薪。各省在领会精神时,还没有完全放开,只是试探性地摸索,“兼职收入全额上缴本单位”就是这种摸索尴尬的体现。这其实谈不上什么进步,早在2001年时,上海大学教师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去拿兼职收入了。上海明确规定大学教师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可参与社会兼职,但同时必须将兼职总收入的10%至20%交给所在学校。

允许高校教师出去兼职,无非是对这一群体抱怨“钱少压力大”的有力回击。教育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全国高等院校(含高职)共有专任教师157万人。其中约7成人的职称是讲师,2成是助教,教授和副教授加起来只占1成,而他们的薪酬又和职称紧密相连。

但尴尬的是,缺钱的是占比7成的讲师,不太缺钱的是那1成的教授,但更容易找到兼职工作的,自然是资源多的教授们。旱得旱死,涝得涝死,几乎是每一个行业的普遍规律。

每个在职场中的人都知道,绝大部分大的企业,是不允许员工参与兼职的,如果发现兼职,甚至是要开除的。

知名公司的技术人员,如果愿意出去兼职,还是很容易的。比如一些初创公司,很缺技术人才,于是,有中间商提供的服务是“让创业公司共享BAT技术人才”,推出了“让知名互联网公司的人才用业余时间去创业公司兼职”的“坐班兼职”服务。但问题是,不管是B,还是A,还是T,都是禁止员工兼职的。

当有人质疑“为什么企业员工不可以兼职”时,常有人这样堵兼职者的嘴:合同写得清清楚楚,如果你非要兼职,可以辞职嘛。这句话确实无法反驳,因为劳动合同法虽不禁止劳动者从事副业,但是否允许,主要由你所在的用人单位规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授予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企业禁止员工兼职,理由似乎很简单,出发点无非是精力分配、同业竞争之类。但为什么大学老师就可以,企业员工就不行,这似乎有点说不通。

其实可以说得通,企业,尤其是私企,以创造效益为最高追求,凡是企业认为有可能影响、损害企业追求效益的事,都会提前禁止。而公立大学并不追求效益,公立大学真正害怕的是“教师在不同高校多点执教”,而非去企业兼职,因为多点执教会让优秀教师流动到东部发达地区的高校,不回来了。

至于兼职会不会影响企业效益,每个行业、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判断。比如日本最大眼药水制造商乐敦公司去年宣布,允许正式员工兼职,按这家企业的说法,这么做旨在“培植公司新的技能与人脉,体现公司的多样性”。

2015年,日本中小企业厅发布了《平成26年投入副业实况调查事业报告书》,认为企业如果允许兼职会带来以下5点好处:1,有利于为公司培养人才,就职不同公司的经验将锻炼职员的领导力;2,降低离职率;3,创造灵活的组织体制,破除大公司病;4,提高本职工作效率;5,有利于获得商业情报和发展人脉。

遗憾的是,这5点被企业主认为是纸上谈兵,他们认为,日本政府是为了缓解社会劳动力短缺、抑制加班风气,才开始鼓吹员工做兼职。2015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日本接受调查的4513家公司中,不认同兼职的企业有4375家,达到96.2%,仅仅有168家企业表示对兼职的认同,也就说日本企业对副业的认同率仅为3.8%。

当看到高校教师可以兼职的新闻,最不爽的群体就要数中小学教师了。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之前不同,从2015开始的这一轮整治,似乎是动了真格,教育部要求严查,重点治理课上不讲课下讲的情况,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有的省份比如陕西,是直接发文,老师有偿补课,校领导一律停职。

其实禁止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世界各国通用的惯例,其基本出发点都类似,就是认为会破坏教育生态,把本该在学校传授的知识,移植到课外,造成教育不公,尤其是基础教育的不公。

有一个背景是,担心“课上不讲课下讲”,发生的情境是传统补课模式,中小学教师的“客户”大多是自己班上的学生,所以“恶猜”老师为了牟利而故意舍弃了部分应该课堂上授予的知识。但时代发生了变化,真正有能力的老师,是利用网络进行授课的,对象也决不仅仅是自己班上的学生。

曾经,一张在线辅导老师的课程清单引发网友热议,共有2617名学生购买了一节单价9元的高中物理在线直播课,扣除20%的在线平台分成后,一位名叫王羽的在线授课老师一小时的实际收入高达18842元。

网络授课,显然属于兼职,但不存在“课上不讲课下讲”的现象,为什么还要一刀切禁止中小学老师兼职呢?

“我所有的课程都是公开的,我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上课,使用自己家里的电脑和网络,并没有占用学校任何资源,也没有影响我的本职工作。网课平台邀请我去开专题讲座,这和我给杂志专栏写稿,杂志社付我稿费有什么区别?”

这个老师疑问,确实很难回答。多地教育主管部门表示,在职中小学教师在网上授课收取一定费用,就具备了有偿补课的嫌疑,但因为以前也没有网上授课的形式,所以对于此类情况往往缺乏相应的认定与处理依据。

俞敏洪认为,“公立学校的老师不允许去兼职网络授课,我认为很对。原因非常简单——当公立学校的老师不能把心思放在自己所教的学生身上时,学生利益是严重受损的。”这个说法恐怕不太能成立,因为无法简单得出兼职网络授课就是不把心思放在自己所教的学生身上,各行各业基本上都是“能者多劳”“能者精力充沛”。

当然可以轻松地说,如果中小学老师非要搞兼职,可以辞职嘛,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退一步,中小学老师每年都有3个月的假期,这3个月里搞兼职,是不是可以放到台面上来仔细谈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