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中药时有什么饮食禁忌 六类食物千万不能碰
此类食物多辛热,有通阳健胃之功效,若过多食用则易生痰动火,散气耗血,故该类饮食仅适合于寒证疾病者,而不适于阴虚阳亢之体及血证、温病、痔瘘、痈疖患者等。此类食物包括葱、蒜、韭菜、生姜、酒、辣椒等。如辣椒属热性,若有发热、便秘、尿短赤、口干渴、唇燥、咽喉肿痛、鼻衄、舌质红等热象者食用,必然会加重“上火”症状,从而抵消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的功效,故热证病人就诊中医不可同食辣椒。
辣椒、葱、姜、韭菜、蒜、香菜、胡椒、洋葱等,均有辛味,属辛物。因此,凡是热证病人都不宜食辛辣食物。食用大蒜、小茴香等辛辣食品对健康人有一定的好处,但对正在服药的病人,却有明显的副作用―――不但会使药物失效,还可能与药物产生不良连锁反应,使病人遭到危险。
此类食物多为咸寒而腥之品,且含有异性蛋白,易引起过敏反应,多食易伤脾胃并诱发疾病,故脾胃有病者不宜多吃,尤其是过敏体质者更不可食之。此类食物有黄鱼、鲤鱼、带鱼、蚌肉、虾、螃蟹等,而鲤鱼、沙丁鱼、鲇鱼、黄鱼、螃蟹、黄泥螺最易引起过敏。鱼腥类食物亦属发物。
大部分患有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在进食了一些鱼腥类的食物之后咳嗽的情况会更加的严重。甚至还有些患者就连闻到鱼腥味也会咳嗽不止,同时还会因此而导致过敏等症状的出现。专家指出,这是由于腥味刺激呼吸道和对鱼虾食品的蛋白过敏有关。因此提醒患有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在平时生活中应该尽量的少吃或者是不吃这类食品。尤其是年幼的儿童患者对这类食物更应该禁止食用。在所有的鱼腥味食物中,以白鲢、带鱼等鱼类最容易导致咳嗽病情加重。
此类食物均为动风生痰助火之品,由于疾病对食物选择程度的大小不同,其“发”亦有异。此类食物有蘑菇、香蕈、笋、芥菜、南瓜、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等。如肝阳上亢、肝风内动患者当禁吃公鸡肉、猪头肉;疔、疖、疮、痈等皮肤疾患者,当禁吃香蕈、蘑菇、笋、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否则会加速红肿、生脓;有肠胃病者禁吃南瓜,因南瓜含有糖分,多吃会产生较多的酸,对胃肠有刺激。鉴此,“发”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有促进疾病恶化之意。
发物是指富于营养或有刺激性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
此类食物性多寒凉,主要作用为清热解渴,故适合热证疾病。但却易影响胃肠功能,因此虚寒体质者及胃肠病患者,当禁忌。如白萝卜性寒,具有消食、化痰、理气之功效,若体质虚寒及胃肠病患者食之,岂不寒上加寒,胃肠功能更差。另外,在同时服用人参和其它滋补药时,由于药性相恶,可降低或消除补药之效力,故萝卜与人参不宜同服。
生冷食物指的是生的食物,未经过烹饪处理的,比较凉的食物都是属于生冷食物。 也包括中医中所说的寒性食物,这些食物大多有清热解毒、滋阴降火的功效。但是在吃中药的时候,这些东西可千万不能去碰。属于生冷寒性的食物有苦瓜、番茄、茭白、荸荠、菱肉、百合、藕、竹笋、慈姑、魔芋、空心菜、蒲公英、败酱草、鱼腥草、马齿苋、蕨菜、苦菜、荠菜、香椿、莼菜、黑鱼、鲤鱼、河蟹、泥螺、文蛤、蛏子、海蜇、海带、紫菜、田螺、河蚌、蛤蜊、牛奶、豆豉、桑葚、甘蔗、梨、西瓜、柿子、香蕉等。
此类食物包括动物的油脂及油煎、油炸的硬固食物。油腻有损脾胃健运,故凡外感疾病、黄疸、泄泻者当禁忌。油煎、油炸之食物质硬、燥热,不易消化,胃肠有病及“上火”者忌食。油腻食物是指脂肪和胆固醇含量高的食品。如油炸食品、猪板油、肥肉等。油炸且藏油的食品都是油腻食物。
凡在烹调中使用过量食品油调理的均可归于油腻食物,因为这些食品藏有大量油脂。因为其中油脂太大,所以可称为:油炸食品(油条)、油煎食品、红油调拌食品。本身含有大量荤油的禽肉类食物,如肥肉,鸡皮,多脂肪动物肠等,大量使用这些食材二次加工的食物,如炖的汤也属于油腻食物。
酸过多则对肠胃有刺激,故胃酸过多、胃肠溃疡患者禁食。涩者,大多含鞣质。如茶叶含有鞣质,而浓茶含量更高,与中草药同服时,可与中草药中某些蛋白质、生物碱、重金属盐结合产生沉淀,这就会影响药物有效成分的吸收,同时对蛋白质等营养物质的吸收也有影响。因此,在服用中草药时,一般不宜与浓茶同服。
一般酸性食物都会有收敛,固涩的特性,食用后易使血管收敛,不利于经血的排出,而造成痛经,所以有痛经症状的女性在经期要避免吃那些酸涩性食物,如米醋和以醋为调料的酸辣菜,泡菜,以及石榴,青梅,杨梅,杨桃,樱桃,柠檬等酸性水果均不宜食用。同样吃中药的时候也要避免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