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太伏中学死亡学生赵鑫个人资料背景介绍
2017年4月1日6时20分,泸州市泸县公安局太伏镇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称:太伏镇太平街太伏中学男生宿舍楼外发现一男子俯卧在水泥地上没有动静。经查证,死者赵某,是四川省泸县太伏中学八年级(初二)4班学生。
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工作,但互联网上也出现一些关于赵某死因的传言谣言。4月7日,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对这一事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此前记者也奔赴泸县实地采访,深入了解事件的前后。
法医在对死者家属多次做工作不同意尸检的情况下,仅对死者进行了尸表检验。检验见死者口鼻耳腔有出血,身体体表有擦挫伤,多处关节有骨折和脱臼。尸表检验所见损伤符合高坠损伤特征,均为生前伤,未见其它损伤。
通过省市县三级技术人员的现场勘察、尸体检验、物证鉴定,结合对赵鑫的老师、同学、室友、保安、小卖部等人员的大范围深入细致的调查,可以确认:赵鑫的损伤为高坠伤,无其他暴力加害形成的损伤,可以排除他杀。
根据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德育处老师以及同学等进行调查,反映出赵鑫在校期间有点“小调皮”,具体表现在课间爱“疯”(打闹)、近期上课不听讲、学习不努力,逆反心理较强。在校期间与同学关系较好,特别是与同班同学黄X彬、田X、梁X兰三人(均系未成年人)的关系密切,与同学之间无打架斗殴的情况。
赵鑫学习成绩在初一时排名班上20至30名之间,初二以后名次突然下降到40名以后,班主任问其成绩下降原因,赵鑫不愿意讲,但其班主任问是不是家庭原因时,赵鑫就红着眼、不说话、要哭的样子,曾经还流露出自己读不进去,不想读书了。
赵鑫的父亲名叫赵X学,泸县太伏镇人,离异;事前在贵阳某建筑工地打工;赵鑫的母亲游X红,泸县百和镇人;事前在泸州水井沟某电器店打工。死者的爷爷赵X才,67岁;泸县太伏镇人,在家务农;奶奶贾X英,62岁,泸县太伏镇人,在家务农。
赵X学与游X红于2001年结婚,婚后于2002年生育一小孩赵鑫。2012年,夫妻离婚,二人离婚后不久又复婚。2014年,二人再次离婚,孩子由赵X学抚养。离婚后,赵X学一直在外务工,孩子由其爷爷奶奶在家照料。
赵鑫属于住校生,在校读书期间,据其同学尹X钊反映赵鑫的爷爷每周给其100元左右的生活费,其学习和生活主要是其爷爷奶奶在照顾。今年春季开学时,其父亲给他打一千元在卡上,用于其购置学习生活用品。
但其在平时生活中有花钱大手大脚现象,包括学校小卖部人员都因其花钱大方而非常熟悉他。由于赵鑫花钱大手大脚,一周的生活费经常到周三左右就花光了,之后便给同学借,但第二周就及时归还。调查反映出赵鑫与黄X彬、田X三人关系较好,钱都合在一张卡上集体使用,三人经常请假去校外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