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一大波新规袭来 看看是否有你从事的行业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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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联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不少老司机看到新规后都哭了.根据规定,私家车转为网约车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同时,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规定对网约车驾驶员也明确如下要求: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

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联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不少老司机看到新规后都哭了。

根据规定,私家车转为网约车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同时,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规定对网约车驾驶员也明确如下要求: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针对目前防霾口罩市场的乱像,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规进行规范管理。按照该标准规定,口罩佩戴后能将吸入的PM2.5浓度降低至75微克每立方米以下,使过滤后吸入体内的空气质量达到良及以上水平,才是合格的。不过对于未成年人没有制定相应的标准,目前只有统一的标准实施。

佩戴口罩后吸入的空气至少应达到空气质量标准中的“良”级别,但口罩外的空气却千差万别,这对口罩的性能提出了不同要求。因此,该标准将口罩的防护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D级、C级、B级、A级,分别对应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中空气质量类别设置和空气污染情况——D级适应于中(PM2.5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及以下污染,C级适应于重度(PM2.5浓度≤250微克每立方米)及以下污染,B级适应于严重污染(PM2.5浓度≤350微克每立方米),A级在PM2.5浓度达500微克每立方米时使用。

由民航局、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深化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票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于11月1日起实施,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与高铁动车组列车形成竞争航线旅客运输票价交由航空公司依法自主制定。

民航票价新规的出台将加大各个民航公司的竞争,在淡季的时候市民出行将有可能享受到低价票的优惠。说不好曾经火爆一时的一元票促销有可能再现。

国家卫计委10月公布《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建立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促进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

《办法》要求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重点环节。明确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

国家税务总局9月27日发布《关于实施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公示制度的公告》,决定实施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公示制度。该《公告》自11月1日起施行。

《公告》称,税务总局将不定期公示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名单信息可以在税务总局机关网站查询。机动车企业包括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经销企业。

机动车企业出现以下情形将被列入“黑名单”:未按实际销售机动车辆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发票2次以上(含2次)或者情节严重的;销售同一辆机动车在违规低价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同时,再开具其他增值税发票造成少缴车辆购置税2次以上(含2次)或者情节严重的;其他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开具发票造成少缴车辆购置税2次以上(含2次)或者情节严重的。

财政部、教育部近日宣布《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管理办法明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中央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使用方向包括: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规定明确了管理权限与职责, 财政部负责会同教育部核定基本科研业务费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将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下达到所属高校,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基本科研业务费中期绩效评价,一般每三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可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开展,并加强结果应用。

管理办法规定,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主管部门、财政部对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行为,以及因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浪费、资产毁损、效益低下的,将暂停或核减其以后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