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被包养 被骗财骗色后才知对方是个穷光蛋
“包养一个月,支付4万元费用……”看到这条信息,有人竟然心动了。现年21岁、在绍兴上虞一家企业打工的张小姐决定“被包养”,结果被骗财骗色。2月8日,上虞区公安分局百官派出所民警朱家军向记者披露了这起令人深思的诈骗案。
这名嫌犯叫杨某,今年23岁,四川籍男子,在上虞一家企业打工。他在诈骗案中分饰三个角色。
第一个角色是“妈咪”。杨某经常以“妈咪”的身份,在网上寻找“猎物”。碰到年轻女性,他在聊天中会告诉对方,自己认识许多大老板,可以包养后赚大钱;二是自己手下有不少小姐妹。
1月10日上午,张小姐在网上认识了杨某,相谈甚欢。“包养1个月,就能赚4万元!”对方的话让张小姐有点心动。
见张小姐有兴趣,杨某饰演起了第二个角色——“大老板”。
杨某自称是绍兴上虞一家规模企业的“大老板”,决定从当天起包养张小姐,月底支付4万元报酬。当天晚上,根据杨某的要求,张小姐在上虞城区一家宾馆开好房间,等候“大老板”光临。其实,杨某完全是“空手套白狼”,不仅房费和路费都要张小姐自己买单,杨某还将房间的押金据为己有。杨某声称,在月底支付报酬时,会加钱付给张小姐。
此后,杨某经常约张小姐开房,并由张小姐支付相关费用。杨某一会答应张小姐购买名贵衣服,一会又答应去旅游……张小姐完全被对方的甜言蜜语征服了。
正当张小姐有点犹豫时,杨某饰演的第三个角色登场了,这个角色是“妈咪”手下的“小姐妹”。“小姐妹”在网上,一边称张小姐碰到了优质客户一定能发大财;一边称如果不要的话将“大老板”让给她好了。
1月31日,杨某再次约张小姐,并提出需要1万元急用,这下张小姐生疑了:“对方钱要得太多,有点夸张了!”
2月5日,张小姐向上虞警方报警。2月7日,在上虞一家企业里,杨某被民警抓获。杨某对诈骗张小姐一事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