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太子李在镕获刑5年 不仅行贿朴槿惠还贪污作伪证
韩国法院25日下午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行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在镕为接班三星贿赂朴槿惠,此外还犯下贪污、作伪证等罪名,判刑5年。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此前消息称,当地时间8月25日下午对包括李在镕在内的三星集团5名高管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李在镕犯下行贿、贪污、伪证罪及向海外非法转移资产等多项罪名。
自李在镕于2月28日被起诉以来,这场历时近180天的“世纪审判”告一段落。
韩国检方指控,三星集团副会长李在镕涉嫌向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433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2.49亿元)或意图行贿。
据公诉书,李在镕和朴槿惠2014年9月、2015年7月、2016年2月有过三次单独面谈。特检组认为朴槿惠借面谈之际要求李在镕向崔顺实提供资金支持,并以此为代价帮助李在镕实现经营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