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官员被指收受情妇410万 辩称为情不为钱
危情引荐
今年51岁的广州男子邱春雷,2013年底落马前原系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非典期间我立过二等功。”邱春雷在法庭上讲述。
邱春雷说,他在2005年初经由他人介绍认识了女子曹淑君,由于聊得来,两人在2005年七八月间迅速发展成“情侣”关系。有家有室的邱春雷从此很少回家,一个星期有四五天在曹淑君那里吃饭。“两人一起谈人生、谈经历”,邱春雷称,他还负责辅导曹淑君的两个双胞胎女儿学习。两人的“情侣”关系一直保持到案发前。
邱春雷称,在认识了曹淑君约半年后,他才知道曹是做医疗设备生意的。后来曹淑君提出要他引荐一些区里的领导认识,以便在区卫生系统医疗设备招投标中获得项目。邱春雷应允,多次主动约了花都、从化、增城几个区卫生局的局长、镇卫生院的院长和曹淑君吃饭,向对方介绍曹淑君,并希望对方在医疗设备采购招投标上帮忙。
情妇中标
据检察机关的证人证言,邱春雷当时负责农村卫生医疗专项资金的调配。为了多申请农村卫生医疗专项资金,并和邱春雷搞好关系,区卫生局相关官员答应为曹淑君提供帮助。
邱春雷的情妇曹淑君承认,她所挂靠的公司先后中标了上述3个区多次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销售额共达4500多万元。按照30%的利润计算,曹淑君的公司获利逾千万元。而曹淑君应邱春雷要求,所获利润四六分成,曹淑君在早期的供述中称,一共送给了邱春雷520万元。
邱春雷落马后,一度向纪委承认收受了情妇曹淑君的贿赂款410万元。另外还帮助一名亲戚的小孩安排进某医院工作,收受了亲戚贿赂款5万元。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方以邱春雷涉嫌受贿415万元提起公诉。
“为情不为钱”
邱春雷昨日在法庭上称,“以前说的都是编的,被逼的。”邱春雷称前期的有罪供述,是在办案机关压力下形成的。昨日在法庭上,他再次声称,自己没有收受情妇曹淑君的钱。
邱春雷的辩护律师表示,按照办案机关提供的邱春雷、曹淑君的有罪口供显示,双方的行受贿行为多次发生在室外如商场门口等地,“如果要拿钱,他为什么不在曹淑君家里拿?”律师认为相关有罪供述不合情理。邱春雷本人也称,他帮助曹淑君中标多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是为了情,而不是为了钱。
另外辩护律师还提出,此案指控邱春雷收受曹淑君受贿410万元的证据,只有当事两人的口供,但两人事后均已翻供。其余如赃款、赃款去向等证据都相对缺乏,受贿事实难以成立。检方则表示,邱春雷曾供述,他在受贿了410万元之后,曾用大笔现金向其他人行贿。
目前,邱春雷案尚未判决。
窝案
区卫生局多名官员被卷入
根据曹淑君供述,她经邱春雷认识了花都、从化、增城三区卫生局“一把手”之后,也曾向三个区卫生系统的官员行贿。据核实,花都区卫生局原局长朱某军,因受贿45万一审获刑6年;增城市卫生局原局长郭某军也早已落马。另据证据显示,三个区卫生系统还有多名官员因受贿获刑。曹淑君本人则因行贿等罪名,早前被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目前已经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