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曝大规模作弊案 主犯将被判以重罪
数十个下线代理负责招生,每门考试收费最高数万元
何某掌握着数十个下线代理,考试作弊活动大多是通过下级代理“招生”,其手下严某则专门为该团伙研发和改装无线传输、手机APP软件、米粒耳机等作弊设备。
为考试作弊需要,何某还将网购所得的近200套米粒耳机和线圈,交由他人进行加工,找人开发出可将文字转化为语音播报的APP软件,使考生在作弊时可以收听由文字转化为语音播报的答案。
根据每个作弊考场的反作弊严密程度,何某设了不同的收费档次,每门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其中VIP考生要掏数万元。
2015年9月16日,南通警方抽调100余名警力组成8个抓捕组,分赴湖北、山东、安徽等地开展工作,专案组决定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第三门科目开考后集中收网,9月20日8时45分统一开展抓捕行动,并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涉案考生达500余名。
经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江苏省国家保密工作局鉴定,现场搜集到的证据与相关考试科目均具有同一性,且该试题、答案等在启用前为绝密级国家秘密。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王某等27名被告人组成“一条龙”团伙,以收买的方式非法获取属于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国家“一级建造师”统一考试试题,并使用作弊的方法帮助考生通过考试,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且该案27名被告人属共同犯罪,无论是直接获取试卷的被告人,还是答题人以及答案传输者,均在共同犯罪中扮演着特定的角色。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主犯组织百余考生作弊牟利,承办法官释法详解缘何重判
据该案承办法官曹彬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统一考试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教育、执(职)业资格、国家公务员录用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等国家统一考试的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秘密。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本案中,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国家统一考试,其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秘密。”曹彬介绍说,2015年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下称刑九)开始生效,社会强烈呼吁的考试作弊首次被纳入刑法。
据曹彬介绍,此次立法首要处罚的是组织作弊,而所谓组织作弊指的是通过招募、雇佣、强迫、引诱等手段,安排、策划他人通过不公正的手段获取考试成绩。对于这一行为,刑九规定的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被告人何某组织100余名考生通过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方式参加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牟利,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且其曾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刑罚,依法应认定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