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新规施行 身份证丢失再也不用担心被冒用
生活当中,这样的新闻并不少见:有人名下突然多了个银行账户、丢失的身份证被人拿去买车、去银行开个户头却发现身份证号码被人占用……每每遇到这样的事儿,当事人都是叫苦不迭。不过,今后,此类情况有望得到有效遏制,大家丢失身份证后,再也不用担心被冒名办理其他业务了。
央行日前宣布,自2018年4月9日,部分城市和地区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工作。这样的试点将会怎样具体影响你我的生活?
近年来,不法分子大量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伪造变造非居民身份证件来冒名开立银行账户、转移非法资金等问题被媒体不断曝出。家住青岛的市民张女士就表示,自己身边就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我朋友的身份证就被别人拿去办了一张信用卡,给他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经过这件事,我也比较担心我的个人信息,比如身份证信息一旦泄露出去,可以用它办手机卡、银行卡,在网络上用身份证信息可以申请一些账号,这些都可能会给我带来很大损失。”
为了有效改变这一局面,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宣布,将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工作。自2018年4月9日起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试点工作;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珠海市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展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人士表示,福建省银行账户管理基础较好,闽台两地人员往来频繁,是本次成为首个“双试点”省份的主要原因。另据了解,本试点将首先在客户办理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进行,办理其他业务时无需此项信息核查。对此,福州市民纷纷点赞。有市民说:“前几年我丢了一次身份证,担心信息被冒用。今后,丢失的身份证再也不会被冒名办银行卡了。这个政策对提升个人诚信是一个好事,对我们国家的信用建设也很有帮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通知,这里的失效身份证就是指丢失、挂失、过期或者其他情况失效了的身份证。具体而言,如银行核查的是个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丢失的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挂失”;如个人因姓名变更、证件损坏、登记项错误、有效期满等原因已到公安机关换领了新证,而银行核查的证件仍为旧证的,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失效”。
身份证新规的实施,让很多人觉得心里踏实多了。在青岛市民胡先生看来,这相政策的实施比较及时,市民的权益会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