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手稿天价拍卖 买家未付款被质疑虚假拍卖
继鲁迅书稿手稿、钱钟书书信手稿引发的侵权官司后,昨天上午,茅盾手稿侵权案在南京市六合区法院大厂法庭第三次开庭审理。
因认为拍卖公司天价拍出茅盾手稿涉嫌侵犯相关著作权,茅盾的孙子、孙女等3名亲属作为原告,起诉要求南京经典拍卖有限公司(简称经典拍卖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并进行赔偿,之后将涉诉手稿卖家张先生追加为被告。在昨日的庭审中,原告方又提出追加竞拍手稿的岳先生为被告,案件审理的内容,也从界定茅盾手稿是否 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书法作品,逐渐扩展到了拍卖公司与委托人、买受人之间是否存在违规拍卖的层面上。
当天,此案经过法庭调查等程序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再审,是否追加岳先生为被告尚待下次开庭确认。
“去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国内的朋友告诉我,茅盾先生一份手稿在南京被拍卖”,在美国的茅盾孙媳妇杨韵说,茅盾去世后,亲属们处理其手稿的方式基本上是将小部分的手稿留存,大部分无偿捐赠给国家。“所有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我们不可能拍卖这类资料的,大家都有一个疑问,手稿怎么会被外界随便拍卖?”
记者了解到,这份被拍卖的是茅盾于1958年写下的一篇评论文章《谈最近的短篇小说》手稿,文字内容已发表于1958年的《人民文学》第6期,按照当时的惯例,手稿应保存在人民文学杂志社。
但据媒体报道,2014年1月5日,这份30页9000字的手稿在经典拍卖公司的2013年秋拍中国书画专场上进行展览拍卖。经过44轮激烈竞价,终以1207.5万元的高价拍出,打破了中国文学作品手稿拍卖的价格纪录。
杨韵介绍,茅盾的家人们与杂志社取得了联系,但后者称,并没有觉察这份手稿的“不翼而飞”,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特殊年代的遭遇,目前的工作人员也无法说清手稿到底去向何处。
在网上看到有关拍卖的宣传以后,杨韵与经典拍卖公司取得了联系。“当我说是茅盾家人的时候,他们的回复是手稿已经卖了,但却不肯告诉我买家与卖家的详细情况”,与该拍卖公司交涉多次未果的情况下,茅盾亲属提起了诉讼,要求经典拍卖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50万元损失,同时要公开进行道歉。
此案第二次开庭时,原告方将拍卖的卖家张先生作为追加被告,希望以此来确认手稿来源和拍卖是否具有合法性。
昨天上午的第三次开庭,手稿卖家张先生并未亲自到庭,其委托律师出庭应诉称,该手稿是张先生在2000年,从徐州一个姓刘的藏家处,以38000元的价格购买的,目前刘某仍然健在,手稿来源并不存在违法之处。
法庭审理情况和经典拍卖公司当庭提交的几份证据显示,该份手稿是被一名岳先生竞拍购得。但在成交前,岳先生并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岳先生由于资金困难,一直没有支付拍卖款,“手稿在拍卖行保存了一段时间,又还给了张先生”,经典拍卖公司代理律师张复友说。
“你们没有向岳先生主张任何法律责任吗?”就法庭这一询问,张复友表示,由于近年拍卖行业不景气,拍卖公司对部分老客户采取了免收保证金的政策,在与张先生协商之后,大家互相谅解,决定不追究岳先生的法律责任。
对此,原告方提出追加竞拍人岳先生作为本案的第三被告,以便查清拍卖的合法性以及该案是否存在三方恶意串通的违规拍卖行为。“因为当时如果告诉我们没有拍卖成功,作为茅盾的后人,我们是有权要求追回疑似失窃的手稿的”。杨韵这样表示。
对于再增加被告的请求,被告律师认为,本案是著作权侵权纠纷,应该围绕涉案手稿是否属于书法作品、拍卖手稿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损害事实是否成立等问题展开。原告所说虚假拍卖只是主观推测,并无证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法庭此后宣布休庭择期再审,届时再确定是否追加岳先生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