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十八大后的落马官员都是违法前先违纪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官方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入党意味着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权利和自由
对于党纪和国法的关系,王岐山在文中说,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党纪党规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
王岐山说:“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面对党旗宣过誓,就成了有组织的人,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他说,党的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如果执政党连自己的党规党纪都守不住、执行不下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一句空话。
王岐山写道:“党员违反党纪就必须受到纪律审查,接受组织处理,切实做到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
谈被查官员:自作孽,不可活
王岐山说,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国法党纪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出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例,没有一个不是在违法之前首先违纪的。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则、守纪律,决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他说。
有些规范全社会不具实施条件 可先党内实行
王岐山提出,要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党内法规建设要循序渐进,先从提出工作要求入手,探索实践、不断总结,再上升为制度。
他说:“有些规范、要求在全社会还不具备实施条件时,可以通过对党员提出要求,现在党内实行,不断调整完善,辅以在全社会宣传引导,条件成熟时再通过立法在国家层面实施。”
领导干部决不能打法律“擦边球”
对于现状,王岐山说,目前,一些党组织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不强,有法不依、以权压法现象依然严重,一些党员干部以言代法、违法乱纪、徇私枉法问题突出,群众深恶痛绝。
王岐山说,《决定》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向着建设法治中国目标前进。承诺高,期盼更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旗帜一旦举起,党就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决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搞‘越位’。否则,党怎么能够要求全社会遵守宪法和法律,又怎么能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