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廉政账户13年进账3700万 每月足额上缴国库
廉政账户
深圳市区共设12个廉政账户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反腐力度空前。作为一种反腐预防机制,廉政账户近年来均出现在各地纪委的工作报告中。
设立廉政账户是深入治理违规收送“红包”的一项重要举措。深圳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廉政账户向社会公布,对于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遵守规定,营造拒收拒送“红包”社会氛围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也收到了一定成效。
中央和广东省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准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对以各种理由赠送的“红包”应坚决拒收,当场退回,因各种原因未能当场退回的,应在一个月内全额登记、上缴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存入廉政账户,并领取相关凭证。对不能全额上缴或存入廉政账户,以及在收送“红包”一方接受调查后才上缴或存入廉政账户的,仍按违纪论处。
2001年,深圳市纪委开通并公布了市级廉政账户(人民币),接收党员干部因故未能拒收而主动上缴的“红包”。2012年根据实际需要,市纪委增设了美元和港币廉政账户,并向社会公布。
目前,深圳市共设有廉政账户12个,其中市级廉政账户3个(人民币、美元、港币账户各1个),区级廉政账户9个,分别是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新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
区级廉政账户中,福田区设立于2001年,南山区设立于2004年,罗湖区、宝安区、坪山新区设立于2011年,大鹏新区设立于2012年,龙华新区设立于2013年,盐田区、龙岗区设立于2014年。
廉政账户存款每月足额上缴国库
在深圳市纪委的官方网站深圳明镜网上,廉政账户的信息一栏被放置在首页的醒目位置。2012年1月19日,深圳发布了《中共深圳市纪委关于禁止违规收送礼金的暂行规定》,要求对无法退回的礼金,无特殊原因,应全额登记上缴或存入各级廉政账户。同时,此规定的适用人群也有明确的说法,第十条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事公务人员,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将非公务员但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均囊括在内。
深圳市纪委表示,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有关单位继续加强对廉政账户的监管,完善匿名存款转账功能,简化缴存手续,大力宣传廉政账户及其使用方法,引导党员干部切实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主动上缴“红包”。
为方便款项存入,深圳市纪委协调相关银行,规定主动上缴“红包”存入市廉政帐户时可实名、匿名或不署名,存入后可个人保存银行相关凭证(银行凭证可作为合法上缴礼金的有效证明),也可凭银行相关凭证请市财政委出具上缴证明。目前在市级3个廉政账户存款时,只要申明是“廉政款”,可以不用出具任何身份证明。市级廉政账户由市财政委安排专人管理,存入廉政账户的款项每月按时足额上缴国库。
近几年每年进账500万-800万元
13年来,深圳廉政账户总体运行良好。
2001-2009年,市、区廉政账户存款有4年超过100万元,另外5年维持在40万元左右,其中最高的2007年为192万元,最少的2002年为19.9万元。
2010年以后,市、区廉政账户每年基本维持在500万元-800万元之间,其中最少的2010年为485万元,最多的2012年为813.5万元,均排在全省各市廉政账户的前列。
根据深圳的实际情况,深圳市纪委还特地增设了美元和港币廉政账户。
深圳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毗邻港澳,近年来,深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陆续收到一些主动上缴的港币,有的数额还比较大。根据银行有关规定,这些港币无法存入原有的人民币廉政账户,为进一步畅通上缴渠道,2012年10月,深圳市根据现实需要设立了港币和美元廉政账户,当年收入为零。2013年,美元为零,港币上缴额达到了96.7万港元,单笔最大额30万港元。
今年1-5月份人民币账户为389.1万元;港币账户为42.5万港元,单笔最大额11万港元;美元账户为零。
南都记者取平均值粗略估算,13年来深圳廉政账户累计进账约3700万元。
在深圳廉政账户设立十年之后,2011年,广东省纪委召开了深入治理收送“红包”问题新闻发布会,表示广东将在省及各市建廉政账户。2012年1月20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关于设立广东省廉政账户的公告》,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账号为35581(取谐音“送我我不要”)的廉政账户。公告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1个月内)上缴无法拒收的“红包”。
2014年1月21日,广东省纪委通报,2013年,广东省市两级“廉政账户”共收到“红包”礼金上缴款2931.7万元。今年8月22日上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在广州参加中央纪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其发言中透露,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廉政账户收缴“红包”礼金折合人民币2500多万元。
专家解读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
有利于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
马敬仁认为,廉政账户并不是一件新鲜事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产生了,当时主要用于外事部门。外国友人赠送给外事部门官员的礼品、礼金等,不能作为个人礼品收入个人腰包,必须存入公共账户。这种模式为廉政账户奠定了雏形。
结合深圳的实际,马敬仁认为,廉政账户的设立非常有必要,它是预防腐败的制度安排之一。“现实中,由于制度上的漏洞,使得贿赂防不胜防,挡不胜挡,贪腐窝案中爆出来的官员,很多都存在被动受贿的情况。”
马敬仁认为,反腐要走向制度化,而深圳这些年来确实做了不少探索。在公权和私权、公利和私利发生冲突时,廉政账户作为其中一项制度,有利于建立防止利益冲突的机制安排。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
廉政账户进账多有喜有忧
许耀桐认为,廉政账户的设立是值得肯定的。官员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收受的财物存入廉政账户,是值得肯定的。
一个制度的设立有正反两面意义,廉政账户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预防腐败,给公务人员提供自我挽救的渠道。“我强调这个制度的临时性,”尤其在目前,中国大力反腐的前提下,加强反腐制度建设,这个临时的制度到了可以解决的时候。“廉政账户进账多,一喜一忧。喜的方面是公务员有廉洁自律的意识。忧的是,官场还是不太正常。”从当初利大于弊,现在反过来弊大于利。许耀桐认为,廉政账户还有可能给贪腐行为留下隐患,某种意义上助长了不正风气流传下去,“从现在开始全面评估一下,我觉得应该把它关掉。”
官察君答疑
廉政账户能匿名上缴吗?
答:为方便款项存入,深圳市纪委协调相关银行,规定主动上缴“红包”存入市廉政账户时可实名、匿名或不署名。目前在市级3个廉政账户存款时,只要申明是“廉政款”,可以不用出具任何身份证明。
匿名上缴后,如何证明自己曾经拒收贿款?
答:存入后可个人保存银行相关凭证(银行凭证可作为合法上缴礼金的有效证明),也可凭银行相关凭证请深圳市财政委出具上缴证明。
在廉政账户上缴的贿款,以后可以作为证据从宽处理吗?
答:因各种原因未能当场退回的“红包”,应在一个月内全额登记、上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存入廉政账户,并领取相关凭证。对不能全额上缴或存入廉政账户,以及在收送“红包”一方接受调查后才上缴或存入廉政账户的,仍按违纪论处。
廉政账户的钱用到何处?
答:深圳市级廉政账户由市财政委安排专人管理,存入廉政账户的款项每月按时足额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