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投诉政府索门票分成 拖欠已影响寺庙运行
去年11月,嵩山少林寺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河南省登封市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文简称嵩管委)违约,要求后者支付近5000万元的门票分成款,以及延迟支付违约金200多万元。
郑州市中院负责新闻宣传的郭处长告诉记者,该案受理后已经开庭,双方提供的证据量很大,几箱子的证据目前已经交换完毕。法庭一直在努力调解,一旦调解彻底失败,将尽快审结,择期宣判。
少林寺提交的诉状称,2009年12月30日,该寺同嵩管委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嵩管委统一管理嵩山少林寺景区门票的经营业务;按照少林景区票面价格每人次100元实行分配,少林寺按每人次30元分得门票收入,含常住院、达摩洞、塔林和初祖庵景点,不负担其他费用;嵩管委将收入按月支付给少林寺。
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说,嵩管委代卖少林寺门票,但并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少林寺应得的门票分成款,并长期拖欠,少林寺财务人员多次上门讨要但对方不予理会,已经侵犯了少林僧团的合法利益。少林寺将这一经济纠纷交由法院处理,是相信法院能够秉公处理,少林僧团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法律保护。
据少林寺方面统计,从2011年1月到2013年10月,嵩管委共拖欠少林寺门票分成款共计人民币4970万余元,以及延迟支付违约金232万余元。
针对“出家人要那么多钱干吗”的质疑,释永信解释说,门票收入分成是少林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少林寺的常住院、塔林、初祖庵是世界文化遗产,这笔收入不仅是文物维修、殿堂重建等保护千年古寺、弘扬和发展少林文化的经费保障,也是维系日常僧众生活支出、开展佛事活动的经济来源。嵩管委的拖欠,已经严重影响到上述事项的正常进行。
释永信强调,少林寺和少林文化是属于国家、全社会的,少林僧团有义务对其进行传承、保护和管理。
近年来,释永信在多个场合呼吁减免佛教、道教寺院的门票。他认为,这些寺院是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捐建、共建的,其所有权应归国家所有,对宗教信徒要免门票,普通游客要降低门票。
据了解,这起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因为双方对协议条款理解不同,对门票分成的统计口径也不一样。少林寺主要按实际进入景区参观人次计算,嵩管委则在给少林寺的门票款分成中,对享受50元票价的部分散客票价收入,对应减半,只付给少林寺15元,而且免票的人数也无法给少林寺分成。
嵩管委方面一位人士表示,景区进去多少人,都享受什么票价政策,有专门的网络系统实时统计。按照国家政策,有些游客需要免票,景区一分钱都没收,怎么跟少林寺分成?
嵩管委方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他搜集的各种文书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少林寺的诉讼理由并不成立,但目前尚不能公开回应少林寺的诉求,“都交法律途径解决”。
嵩管委成立于1984年,按照河南省和郑州市的规定,该委员会作为登封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管理以少林寺景区为核心的嵩山风景名胜区域。近年来,少林寺与当地政府多次因门票分成产生纠葛,2011年,郑州市曾成立联合调查组协调处理二者门票分成问题,登封市政府拨付少林寺1500万元,了结了从2005年到2010年的旧账。
少林寺状告政府部门“赖账”的案件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少林寺等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摇钱树,这起案件生动地解释了景区和寺庙老涨价、普通人越来越“玩不起”的原因。
有网友认为,少林寺与政府门票分成纠纷折射资源分食之痛,门票收益不应是一笔糊涂账,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也是认定门票高低的不可或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