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元出售全上海学生信息 女白领被判刑8个月

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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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16年3月16日,普陀区桃浦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的匿名举报称,有人在互联网上利用QQ等工具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多达数千条.当日傍晚,警方在本市宝山区抓获涉案嫌疑人林某.经林某供述,警方查控了林某用于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邮箱记录,并掌握了另两名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王某.赵某的线索.2016年3月19日王某落网,同年4月6日,民警通过守候伏击将赵某抓获归案.个人信息的数量即指行为所具体侵害的个人信息的条数.以个人信息的数量作为量化的标准,最能直接地反映本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最后,普陀法院判

2016年3月16日,普陀区桃浦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的匿名举报称,有人在互联网上利用QQ等工具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多达数千条。当日傍晚,警方在本市宝山区抓获涉案嫌疑人林某。经林某供述,警方查控了林某用于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邮箱记录,并掌握了另两名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王某、赵某的线索。2016年3月19日王某落网,同年4月6日,民警通过守候伏击将赵某抓获归案。个人信息的数量即指行为所具体侵害的个人信息的条数。以个人信息的数量作为量化的标准,最能直接地反映本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最后,普陀法院判处被告人林某、王某、赵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追缴林某的犯罪所得依法没收;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赵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依法没收。

为什么不是八年(此处比喻)这种判罚力度不等于鼓励其它人接着犯罪么?我们用通俗的话来说,三名辩护律师均以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手段是网上购买,获利金额小,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为由辩护,希望法庭从轻处罚。三个律师,简直是人X的嘴脸,他们竟然以“获利金额小,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为由辩护,希望法庭从轻处罚。”,要是骗子买到你的信息骗你,看你们还能不能这么放……这是律师的胜利,却是道德正义的失败。

并且没指出这些信息到底是怎么泄露的。我们关心的是这个,希望公安能严查,给公众一个交代。如果一直是这种力度,不怪电信诈骗案那么猖獗。甚至八年都太少,要知道电信诈骗的源头就是这些倒卖信息的人,信息交易的背后有多少人上当受骗,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不能一味的说非要十年八年,只是这种获利行径并不轻于贩毒,同样危害社会祸及人心。这和贩卖人口必须死刑的呼声不同在于,这是为了防止更多利益熏心的人,而不会迫使二次伤害。这带来的结果也只是黑市信息更贵,一定程度来说有益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