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遭破坏,能不能就赖国民素质低?
虽然共享单车冠以“共享”这个眼下很酷很有科技感的名词儿。然而,虽然它的主要生存空间和载体都很特殊,情怀也很到位,实现了人文,做到了“互联网+”。共享经济的实际意义在于私人所有者分享自己的闲置物品,达到一举多得。故而,顺风车、民宿租借没有共享之名实为共享,反而它共享单车不属于此。共享单车的运作模式需要企业自行购入、布置单车,以此为商品实行的租赁模式,属于单纯的商业活动。只不过流程方便,没有传统门面。严格来说,应该归类于更加开放式、自助式的自动售货机。但凡事有方便的地方一定有麻烦的地方,没有繁琐的管理实际就是缺乏管理,尤其没有“自觉”这种自然界契约的情况下,诸多乱象其实一开始就注定了,纯然属于“自找的”。
当然,共享单车的出发点仍旧是非常好的。就像快递行业一样,大家都在致力于“最后一公里”。是带有准公共用品的性质,准公益事业情怀的。不尴不尬的最后一公里,就像快递站一样,下了公车或者去一段更为贴切的“走路略长,坐车略短”的纠结场景。同时,这也是政府推行的一种公共事业,得到政府的扶持,不管从资金投入还是占地规划等等,所以共享单车具备公共服务的特点。但正是这种多方都有管理权,而各自的管理权覆盖面尴尬,于是诸般乱象的又来不难想象,具体例子也就不举了,明眼人非常直观的都能看到不少。我们只探究其本质问题,说得白一些,其两种主要模式在于,有无桩。真正解决最后一公里的自然是无桩,停放随意,这也就是问题可能无限随机,无限随意了。因为谁都想在方便之后更方便。
近来不少新闻报道也是指出了不少实际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比如私人侵占,毁坏,不当使用。实际上都没什么想象力,无非是贪图私利,没有公德不考虑后来人。理所应当的,这个时候我们该思索,怎么解决?自然杀鸡儆猴不科学,明正典刑更不具备普遍适用。那么何不把自己沉浸,深入问题里面去探究问题。我觉得不能排除“人品和素质”的问题,同时也存在有利益冲突的群体搞的鬼。不能怀疑不是缺乏责任心的人随意使用,也不能不怀疑部分运营交通的从业者所为;共享单车的出现,无疑让很多人想“更方便一些”,一些人怀恨于抢走生意。这种比较考验人性的东西出来了,就自然会有一些自私自利的人为所欲为,事实证明,人性本恶,有些人经不起考验和诱惑,捉到了应该严惩。
现在几乎所有人都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别说自己什么一试鬼迷心窍做了坏事,心理活动和行动是两码事,应该严惩,太多人抱着侥幸心态,藐视法律了。顺应我国风土民情,像古代的不人权,小偷就在脸上烫个“贼”字,贩毒就在脸上烫个“毒”字,故意伤人就在脸上烫个“恶”字,有了标签,对坏人以后的生活行为有了约束力才是真正的法律和约束。大体来说眼下没有监管的公益都是悲哀的,就像寺庙里的公德箱也需要上锁一样。如果只想用国民素质来自控是不可能行得通的!如果这样只要道德教育就可以了,不用国家法律法规了。
饭肯定要一口口吃,路也要一步步走。出现问题要找到问题的最本质的原因,其实我觉得共享单车,不能够被很好的利用,乱停放的问题,不能统一归结到国民素质的问题,确实应该规定空间范围的停放。因为乱停乱放已经在影响别人的利益和生活秩序。我们常说与人方便,与己方便。而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已经影响到别人的方便,那它带来的方便,还有多大的意义呢。是的,再一次回归到正确引导,正确管理的根子上了。
很多东西其实跟道德素质没关系,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本人找地方停放共享单车有几个原则,第一不塞在别人的店门口家门口,影响别人做生意和出入就不好了。第二不停在路中央,影响他人通行就不好了。第三不推进屋内,影响他人使用就不好了。第四尽量停放在已有的公共停车场,方便他人找寻使用。可能这也就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了吧。这些应该都是常识,如果每个人都能在做到自己应该的事情的同时,再去学习完善自己,大家都在充实生活,那么是否就能感受到真善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