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明副检察长 副检察长的“规矩”是什么
3月12日《重庆晚报》报道:毕业于中山大学的林立峰,被送进看守所后死亡,公安机关给出的解释是在看守所“发狂而死”。记者致电负责林立峰一案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泉。梁泉质问记者“你怎么可以随便就打电话给我这个政法机关的领导?一点规矩都不懂。”
有网友对这位不懂规矩的记者表示:一定要赶到老爷升堂之日,先到堂口击鼓,鼓响十通,两班衙役分列两边,老爷命你上堂,然后在两班衙役的低吼“威”声中,记者由衙门跪爬几十步到堂前,低头哆哆嗦嗦递上采访话筒。老爷宣你“抬起头来”,你要说“小民不敢”,老爷说“恕你无罪”,方可进行采访。
管他是处级还是副处级,大小也是一个官老爷。过去的官衙就相当于现在的公检法,衙门有官威,现在的某些衙门也有官威,比方说前些天农妇进某地方衙门被拖行数米扔出衙门之外的新闻,就诠释了衙门作风。而这样的衙门作风或多或少在一些地方上演着,比方说玩着游戏却让大家等待的政府办事人员,比方说这位特别强调规矩的检察长同志。
检察长所说的“规矩”,我猜想是不是这样的,如果不是,请检察长明示。由报社领导给湛江市检察院办公室或者外宣办之类的部门打电话,说明我报社属于何种行政级别,然后呈上采访申请,然后由办公室人员呈上检察长,然后等待猴年马月可以接受采访。或者是通过这样一种行政程式,即此报社通过本地宣传部向湛江宣传部提出采访申请,由湛江宣传部门通知检察院,然后才可以由检察院确定是否接受采访。其间的规矩必须毕恭毕敬,你一个小小记者毛孩子,竟然敢直接与检察长对视对话对采访,这不是无礼是什么?
对于记者如此,对于“发狂死”林立峰的家人又该是何种态度,我就不敢往下想了。假如林立峰的母亲给检察长打个电话,或者假如一个老百姓给这位检察长打来一个有关案件咨询求助的电话,不知是不是要等着被安上“不懂规矩的刁民”之名。
鲁迅先生的散文中记录过旧时代的当铺柜台,高高在上,令人不得不仰视,鲁迅们可就很压抑。最常见的是旧时的衙门,不仅高高在上,还有惊堂木以及“威武”的吆喝当然还有杀威棒,旧时的衙门被历史摧毁了,但衙门意识还远远没有被摧毁,林嘉祥之“你们算个屁”之思维其实也是一种衙门加官僚意识,“你准备替谁说话”也是一种官僚加衙门主义,无非是刻意显摆官帽之显赫迫使你自觉屈膝于他“家”的衙门之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