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老婆因生理期不方便 互不相让闹离婚
他和她在外人眼里是很般配的一对,他们是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的,他们也是很传统的一对,婚前没有跨雷池半步。
去年国庆节,他们按照当地的风俗举行了婚礼。婚礼当晚,她恰逢生理期,但老公却不顾她的感受欲强迫她行房,她坚决不肯,两人因此发生争吵,互不相让。婚后3天,她就回了娘家居住,双方分居半年后,她到法院起诉离婚,理由就是两人虽有夫妻之名但无夫妻之实,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老公则完全反对,他认为两人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年的恋爱,自愿登记结婚。他没有强迫她同房,夫妻感情也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如果她坚持离婚,要返还他20000元彩礼。
结婚本来是十分幸福快乐的事,互不相让,走到这一步是多么的让人心酸,婚姻不是儿戏,要且行切珍惜,别忘了对父母不能尽孝也罢了,还要惹他们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