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卸任格力董事长 或是国企领导人不得持股
11月11日,市场传出董明珠已于10月下旬被免去了格力集团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原因是国资委的最新规定,组织部管理干部,是无资格持股的。这是国企改革的底线,目的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本流失。
当日晚间,格力官方回应称,“董总基于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意愿,主动辞去格力集团董事长一职,仍继续担任格力电器(22.400, 0.00, 0.00%)的董事长兼总裁,专注于推动格力电器的发展。这是正常的工作变动,珠海国资委也将一如既往地支持董总工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格力集团工商资料发现,其法定代表人仍为董明珠,尚未发生变更。
结合珠海国资委的说法以及国企业内人士的分析,董明珠辞去格力集团董事长职位,主要有两大身份冲突。一是根据国资委以及员工持股意见规定,国企领导人不能参与国企持股;二是根据珠海国资最新政策、广东省相关规定及证监会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所属集团应该在人事、资产、财务上“三分开”。截至目前,格力集团新任董事长人选还未公布。
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新一轮员工持股只限于中层管理者以下员工(包括普通员工),董明珠是格力集团董事长,按照国资委的最新规定,是组织部管理干部,是无资格持股的。”广州某上市国企高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是国企改革的底线,目的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与国有资本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