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林寿妻子 登封一女子在法院破口大骂1小时 被拘留15天 朱林寿
12月7日,在少林办的城郊人民法庭一位审判员办公室内,一名女子突然冲进去,对法官破口大骂,现场更是一片混乱。
上面这位伸着右手,指着法院工作人员,大声辱骂的女子就是杨某,家住少林办。这好端端的,杨某为啥要指着法院工作人员破口大骂呢?
城郊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康玄说:"因为当事人的一个朋友涉及经济纠纷案件,在我们法庭开庭审判。12月6日下午,朋友的律师把判决书领走,她对判决不服。12月7日,她和她的朋友就拿着判决书来到法庭,一来就指着审判人质问。"
出于对朋友的义气,杨某在事情没有完全问清楚的情况下,就对当庭审判员大吵大闹。 城郊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康玄说:杨某大概来了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就一直在吵闹,动静非常大,影响着其他办公室的办公,包括楼下正在开庭的案件都受到了影响。 冲击法庭,扰乱法庭秩序:拘留15天!
在杨某闹事的一个小时当中,法庭工作人员对她屡次劝阻,可杨某就是不听。无奈,为了维持法庭秩序,工作人员只有对杨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城郊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康玄表示,杨某的行为属于冲击法庭行为,是违法的。在吵闹无法控制的情况下,法庭工作人员向领导请示,办理了拘留手续,调了法警来将杨某拘留。
我们在拘留所见到了已经被关押了2天的杨某。杨某表示,她的朋友今年60多岁了,总想着他到老了有一个这样的结局咋过?对朋友有点可怜的心理,觉得法庭对他不公,她心里不服气 。
现在杨某已经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而且非常后悔。
采访的时候杨某说自己经过昨天晚上的思考,她确实是做错了,并且清楚的认识到冲动是魔鬼。目前杨某已经诚心改过,并且已经向法庭工作人员道歉,还当场写下忏悔书。
我们了解到,像杨某这样冲击法庭的行为对法庭工作人员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有的当事人出于一时痛快,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城郊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康玄告诉我们,比如说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辱骂、殴打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包括辱骂攻击法官都属于违法行为。
一旦出现了上述这些行为,就要注意了,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是冲击法庭行为,如果当时还不接受法庭工作人员的劝阻,那结果就是采取相关的强制措施。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城郊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康玄表示:一般情况下都是劝阻,给他讲案件的案情,相关的法律规定,为啥会做出这样的判决,让他平静下来,合理的主张自己的诉求,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申诉进行再审,如果还没有悔改,不认为自己错了,那就会采取相关的强制措施,甚至进行行政拘留,最长会拘留15天。
冲动是魔鬼,这话可不是说说就算了,在法庭上不听劝告,冲动过头了,就是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甚至会有牢狱之灾!所以,有任何问题,请走合理合法的渠道,否则要付出的代价可是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