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警察胁迫少女发生性关系 目前嫌疑人被捕
今年4月6日,刘某通过微信搜索附近人,添加受害人景某(女,现年17岁)为微信好友。在聊天过程中,刘某谎称自己是吴起县公安局民警,未婚。4月9日,刘某在微信聊天中提出让景某当日到吴起来,并和自己确立恋爱关系。
遭到景某拒绝后,刘某就威胁小女孩称,自己可以找延安市公安局民警在延安市区内寻找景某,可以将景某在公安网上布控,还会让吴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其手机进行监听。迫于压力,景某最终乘车到吴起并找到刘某,二人随后确立了“恋爱关系”
刘某在和景某确立恋爱关系后,还承诺在吴起县帮景某找份工作。当日晚,刘某在家中与景某发生性关系。到了4月11日,景某偶然在得知刘某并非警察后,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表示自己遭到了刘某和胁迫和性侵。
据办案民警介绍,刘某今年30岁,是吴起县当地人,其招摇撞骗曾两次受到法律制裁(2014年,在甘肃获刑1年;2016年,在榆林定边获刑1年半),今年2月份才刚刚刑满释放,出狱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
男子冒充警察胁迫少女,刘某供述,自己平日无所事事,就在网上购买了警服、警衔及警号,并以警察身份印制了名片,平日将身着警服照片发于微信好友。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吴起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