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大巴斗气互别 俩司机被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
这起《周口街头宝马大巴斗气互别》事件发生在2018年1月15日下午1时30分,王某斌驾驶皖SV89**的小型轿车,从商周高速周口北站下来后,沿周口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其间,与赵某江驾驶的豫P8C3**大客车互相较劲斗气,你追我赶,在城市道路上上演惊险一幕。
周口市交警部门查清事实后,将两人刑拘。日前,经川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川汇区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江、王某斌的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综合考虑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险程度,并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法院对两人作出如下判决:赵某江、王某斌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起案件具有警示教育意义,希望司机朋友们引以为戒,不要在路上开车斗气,否则害人害己。”周口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