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女孩高楼抛果泥瓶砸死5月大男婴 高空抛物有什么危害

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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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砸中保姆怀中婴儿邹先生家住九龙坡区黄杨路一家小区,与春江花月小区为邻.2015年1月25日下午1时许,邹先生5个多月的儿子浩浩(化名),被保姆抱到住家附近的春江花月小区广场.在春江花月6栋楼下经营一个门面的左女士称,当时她正和抱浩浩的保姆聊天.保姆和浩浩被砸伤后,她看到一个圣元牌果泥玻璃瓶滚到摇摇车旁.左女士报警.她记得,有个会员曾来推销过该产品,便找到她的电话号码拨打过去.对方立即下楼.浩浩被送往儿童医院抢救. 父亲承认女儿扔的家住春江花月小区的肖先生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称,当时是妻子接的电话

砸中保姆怀中婴儿

邹先生家住九龙坡区黄杨路一家小区,与春江花月小区为邻。

2015年1月25日下午1时许,邹先生5个多月的儿子浩浩(化名),被保姆抱到住家附近的春江花月小区广场。在春江花月6栋楼下经营一个门面的左女士称,当时她正和抱浩浩的保姆聊天。保姆和浩浩被砸伤后,她看到一个圣元牌果泥玻璃瓶滚到摇摇车旁。

左女士报警。她记得,有个会员曾来推销过该产品,便找到她的电话号码拨打过去。对方立即下楼。浩浩被送往儿童医院抢救。

父亲承认女儿扔的

家住春江花月小区的肖先生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称,当时是妻子接的电话,他和妻子赶紧下楼。派出所民警给他看了那个瓶子,他认得是他卖过的玻璃瓶装圣元汇力多营养泥糊。

面对民警询问,肖先生承认是两岁的女儿茜茜(化名)在阳台上玩耍时丢下去的。当时家里还有两件多圣元玻璃瓶装水果泥,有些是散放在家里的。

肖先生和妻子为浩浩垫付了医疗费5万元,还另给邹先生现金5000元。遗憾的是,2015年2月8日,浩浩还是不幸离世。

邹先生和妻子诉称,事故发生后,肇事方不但没有安抚的表示,反而躲避并拒绝赔偿,为此起诉。

庭上父亲矢口否认

在法庭上,肖先生和妻子矢口否认女儿茜茜是肇事人,也无证据显示茜茜与浩浩所受伤害有关。实际侵权人没有确定,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根据公安出警记录以及对肖先生、左女士的询问笔录,认定玻璃瓶系茜茜从其居住房屋的阳台扔下。由于茜茜无个人财产,依法应由茜茜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关于“实际侵权人没有确定”的辩解,与肖先生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所作陈述不一致,且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据此,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判决,茜茜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向浩浩的父母赔偿67万元,包括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孩子惹祸父母当赔匠?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承办法官介绍,老百姓对此类事件存在着朴素的理解,认为儿童侵权由父母承担责任,此种观点存在片面性。不满10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10岁~ 不满18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监护人往往是父母。从该条文规定来看,当他们有侵权行为时,由其监护人即父母担责,但赔偿责任首先以本人的财产承担 责任,其次才由监护人承担不足部分。

这起事件看似是孩子的无意,但更多的是父母的看管没有到位,让自己的女儿独自玩耍才造成了这么大的过错。使得另一个家庭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才刚出生五月大的婴儿啊,本来是这个家庭的希望,而现在且变成泡沫。所以,更加得注重孩子的看管问题,特别是不要让孩子在危险的地方独自一个人待着,自身有危险更会危害到别人。哪怕是让她待在房间里都好,但一定不要让她一个人独自待在家里,那样的话,反而对她的危害更大。

现在的大人再忙,也要花出时间来照看自己的孩子,一来是对她的关爱,二来是对她负责。总之,孩子的照看问题一定要引起重视,不仅仅是对她负责,更是对父母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