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被指抄袭 北京市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朝阳法院于近日收到了11名作家的起诉,11名作家认为笔名秦简的周静创造的《锦绣未央》一书存在大量抄袭内容,侵犯了著作权。11名原告中,其中一人系晋江原创网签约作者郭慧,笔名紫舞玥鸢。郭慧称,周静于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创作了作品《庶女有毒》,后该作品改名《锦绣未央》,周静在该作品中抄袭了郭慧大量文学作品中的语句表达和情节。
此外,侵权作品《锦绣未央》首发于潇湘书院网站,并授权多家网站连载,网站均以付费阅读方式进行传播,周静由此获得巨额收益。周静还在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了《锦绣未央》一书,除在书店销售外,还在当当网上进行公开销售,销量近万套。
《锦绣未央》除以网络和书形式出版以外,还改编为同名电视剧《锦绣未央》,于2016年11月在多个电视台播出,同时在视频网站在线观看。周静因此获得了比较高的版权许可使用费。
郭慧认为,周静抄袭其作品和其他作者的作品,侵犯了著作权。此外,在侵权作品首次发表以来的数年来,在大量作者和读者抗议下,周静依然不停止侵权行为,反而将侵权作品授权第三方改编为电视剧、手机游戏及漫画。
原告郭慧要求周静停止侵权行为,停止出版发行、网络传播及使用《锦绣未央》一书;郭慧还要求被告周静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1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此外,郭慧还起诉了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要求当当网停止销售《锦绣未央》一书。
其余10名作家的起诉理由均是认为周静抄袭了其作品的语句和情节,这10人同样也起诉了当当公司。包括郭慧在内,11名作者在索赔方面有一定差异,提出了10万元到40万元不等的赔偿要求,11名作者共要求周静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11万余元。朝阳法院目前已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