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原书记情妇搭线公路局长:我想做些项目
揭阳窝案关系图
罗荣辉:认识许小婉缘于陈弘平
昨日上午9时30分,身体抱恙的罗荣辉带着两层口罩,出现在佛山中院第二审判庭,其20余名亲友从揭阳赶来旁听。
罗荣辉于1983年在公路局工作,2002年7月至2012年7月,担任工程科副科长,2010年7月后同时担任总工程室主任,负责相关工程的招投标、监管等,并担任部分项目负责人。他与许秋琳的相识,缘于时任揭阳市市长的陈弘平。
据许秋琳的口供显示,2007年夏天,时年37岁的她通过时任揭阳市市长陈弘平,认识了时任揭阳市公路局局长的郑松标。她跟郑松标说,想在揭阳做些工程项目。郑松标于是找来了罗荣辉,介绍两人认识,并让罗荣辉帮助许秋琳。
检方:为许小婉拿七项工程并受贿
据佛山市检察院指控,在2008年5月至2011年9月间,罗荣辉利用职务的便利,在包括省道236线、国道206线、国道324线的大修工程或者改造工程、潮汕机场进场路主体工程等七个项目的招投标及建设中,为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秋琳、法定代表人吴松光谋取利益。
在此过程中,许秋琳先后3次送给罗荣辉人民币5万元、港币33万元,吴松光送人民币3万元、港币7万元。对于两人送钱给他的原因,罗荣辉心里非常清楚,他在供述中解释:“他们送钱给我,一方面是感谢我在公路工程建设方面给他们的帮助,另一方面是希望我日后在公路工程建设方面继续给他们支持。”
至于罗荣辉在收受贿赂后如何帮助许秋琳,他在供述中也有详细的叙述。一方面,他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就通知许秋琳准备好相关材料参加投标,并在投标过程中,尽量关照她的报名公司,使之中标;另一方面,他在工程建设方面为许秋琳提供帮助,积极协助工程征地拆迁及提供资料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使得工程建设顺利进展。
纪委:陈弘平落马罗荣辉主动交代
罗荣辉、许秋琳相识缘于陈弘平,他们相继被查,同样缘于陈弘平。2012年11月,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被查,这也随即引起了揭阳官场的“骨牌”效应。
省纪委在调查陈弘平的过程中,于2013年4月在揭阳市公路局了解情况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罗荣辉当时主动交代了收受吴松光和许秋琳的贿款的事实。随后,办案人员通过对吴、许二人的询问,证实了罗荣辉所说的内容属实。
2013年7月3日,广东省检察院依法指定潮州市检察院对罗涉嫌受贿案立案侦查。潮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证明证实,罗荣辉的确在该案立案前,在接受纪委和省检察院的问话时,便主动交代问题。之后,在同月26日,潮州检察院通知罗荣辉到该院后对其宣布立案调查。后广东省检察院指定佛山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公诉。
被抓后,罗荣辉的家属代为退回了其全部赃款。
进展:陈弘平已押到佛山近期受审
庭审中,佛山市检察院表示,罗荣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万元、港币4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罗荣辉当庭表示对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没意见。对于罗荣辉退赃及自首的情节,检方也表示认同。
罗荣辉的律师则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罗荣辉的部分贿款用于了公务支出,二是罗荣辉举报了揭阳市原副市长、公路局前局长郑松标的受贿事实,应该认定为立功。
检方则不同意罗荣辉的行为构成了立功。“罗荣辉本身就是根据局长郑松标的要求去具体实施受贿行为,他本身就是这种的行为的实施者,因此根据相关的解释,这不属于检举他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立功。”检察官解释说。
案件于早上10时35分结束,并未当庭宣判。记者了解到,陈弘平目前已经从东莞看守所押到了佛山看守所,对其的审理也将会在近日进行。另外,在佛山中院受审的还有郑松标、许秋琳、吴松光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