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林少华 林少华落选鲁迅文学奖翻译奖:自揭评奖遇尴尬
然而中国作协公示的网页上一直没有显示将《奇鸟行状录》补入。一来我也忙,忙来忙去忙忘了;二来以为或者实际补入了而网页未更新数据亦未可知。
数月后备选名单公布5部文学翻译作品,无论怎么寻找都找不见“奇鸟”踪影。我立马兴师问罪,电话打去北京。评奖办说某部门会打电话回复。等了半个月也没接到电话,我只好打过去。一位大概是负责人的说我送的原文不全,才20页,按规定应提交原文全部。
“笑话,”我说,“原文上中下三册,三块砖头,你叫我怎么复印啊?何况要复印10份———三块砖头变成三十块预制块!再说翻译那东西,别说20页,两页甚至两段都能看出水平!”对方说反正要全部,前面看几页,中间看几页,后面看几页,再随手看几页。
“那为什么不早说?你们不是在耍弄人吗?鲁迅文学奖,鲁迅活着会这么办事吗?”对方一时语塞,转而说他刚才上网查了,发现“奇鸟”早就出版过了,不属于本届评审时间范围。我反驳:版权页上明明写着“2009年8月第1版 2009年8月第1次印刷”嘛!
根据《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第五届鲁迅文学奖推荐参评的作品均应为在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中文作品,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不过,我懒得再理论了,草草收兵。
说是宁缺毋滥实际缺漏多多
就这点来说,我是应该感到羞惭。但问题的实质是,自鲁迅文学奖设立以来的15年时间里,村上作品已经出到第34部。难道34部都不在评审时间范围内吗?何况2001年青岛作协已经“唆使”我申报过一次,记得当时送了拙译三部不同的村上作品,结果石沉大海。
这点就连翻译界以外的人士都打抱不平了。《南方周末》2010年11月18日刊发徐江长文《鲁迅文学奖:谁的?》,文章在列举17部译著之后,“这些毫不逊色于前辈大家的、填补空白性的重译和首译,就这么湮没在每一届‘宁缺毋滥’的操守中了,更不要提林少华翻译、上海译文社推出的三部村上春树力作《东京奇谭集》(2006年)、《海边的卡夫卡》(2003年)、《神的孩子全跳舞》(2002年)以及杨自伍先生那套耗力达数十年的伟大译著———《近代文学批评史》(雷纳·韦勒克原著,上海译文2009年推出全套修订版)!
”
在这个意义上,不妨说,真正应该羞惭的不是我,而是中国作协。就敝人此次遭遇而言,说别有用心未免言重,但至少可以看出评奖工作明显缺乏责任感和严肃性,甚至透出不大不小的官气。而鲁迅决不是这样子的。但愿鲁迅文学奖以后无愧于“鲁迅”二字,庶几鲁迅幸甚,翻译幸甚,文学幸甚。作为一种可能性,敝人或可不再愧见山东父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