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禁止啃老

201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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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法律维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年轻人的生活压力日趋增大.当他们不能独自承担时,便出现了”啃老”,对于山东立法禁'啃老”的

[法律维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年轻人的生活压力日趋增大。当他们不能独自承担时,便出现了”啃老”,对于山东立法禁'啃老”的新举措,您怎么看呢?

山东立法禁“啃老”  年轻人须提高自立意识

近日,山东省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条例》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新条例一出台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争议。

两代人共同分摊城市化成本

“孩子们都上班有工资,但是现在什么东西都贵,如果在老家生活的话还可以。但是孩子们愿意来北京,我们不能给孩子扯后腿,趁着现在还有能力,帮帮他们也是应该的。”除了溺爱型的“襁褓青年”和幻想乌托邦的“家里蹲”,社会中占较大比例的“啃老一族”更多的是有正常工作、按时领薪水的年轻人们。为何这些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反倒需求家中老人的经济资助?涌入大城市,追求高品质的城市生活成为主要原因。

“我们就这一个独生子,他愿意来北京我们肯定是支持的。但是北京生活成本太高了,靠他自己打拼太难了。”接受采访的老人说。时下,社会高速发展带来的经济压力无疑大大增加了年轻人的生存成本,当成本高到一代人已经不能够独立承担的时候,也就出现了“啃老”,即两代人共同分摊城市化成本。

老年人主动要求“被啃老”

对于条例中“老人有权拒绝子女资助要求”的说法,似乎也隐含着制定者对年迈父母“被啃老”的恻隐之心。笔者在位于北京东五环附近的一处小区里进行了随机的抽样采访发现,不少老年家长表示自己是心甘情愿甚至主动要求“被啃老”的。在受访的16位老人中,大部分表示乐意为子女投资购房。其中有已经为孩子支付首付或正在看房的,也有为孩子积极支持装修费用的。还有两位经济方面不太富裕的父母称,因无力为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反而感到歉疚。甚至有一位家长称自己孩子不愿被父母资助而考虑租房,但受到了她和老伴的一致反对。由此可见,很多父母群体是支持“啃老”的积极参与者,并非是“被啃老”的消极受害者。

“帮助孩子成为了拉近我们两代人关系、增进情感沟通的方式。如果对于孩子所面对的生活压力置之不理的话,那么也就没有什么亲情可言了。”接受采访的老人向笔者表示,“拿出棺材本会为晚年的生活保障留下隐患,但还有什么能比天伦之情更重要的呢?”的确,对于情感衡量标准较为单一的国人而言,以物质价值来呈现感情深度确实是一种比较直接的方式。

专家:年轻人自立意识应该有所加强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史乃新认为,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货币的观念已经转变,而货币又会间接影响家庭成员之间的行为关系,这也是导致当下不少子女因为家庭财产而与老人产生纷争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些例子中,老年人往往是弱势的,他们既要考虑与子女的亲情又要考虑自身的保障,于是就会陷入情感和经济的纠结。

谈到山东省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史教授认为,其实该条例是有利于保护老年人合法独立处置财产的权利的,特别是针对一些有工作且经济独立的年轻人,如果再理直气壮以亲情名义强迫老人经济资助,老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意愿来决定给或不给,这种时候此条例尤能起到较明显的作用。同时,中国年轻人的自立意识也应该有所加强,老年人对于子女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合理什么不合理等等,这些观念都应该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