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被处罚94万 回应:终止与该代理商合作

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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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4月4日讯,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近日对今日头条行政作出处罚,没收广告费并处以广告费用3倍罚款,总计达94.4万元人民币.处罚内容为:1.没收广告费共计235971.6元:2.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罚款707914.8元.3月29日,央视财经微信公众号栏目发布<"今日头条"终于上了"头条"!无视监管,竟做起这种"黑勾当"!害苦2.4亿用户...>文章,直指"今日头条"利用"二跳"手段发布虚假

4月4日讯,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近日对今日头条行政作出处罚,没收广告费并处以广告费用3倍罚款,总计达94.4万元人民币。

处罚内容为:1.没收广告费共计235971.6元;2.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罚款707914.8元。

3月29日,央视财经微信公众号栏目发布《“今日头条”终于上了“头条”!无视监管,竟做起这种“黑勾当”!害苦2.4亿用户...》文章,直指“今日头条”利用“二跳”手段发布虚假广告,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危害到相关药品企业正常经营。

随后,今日头条方面回应称,央视报道涉及的违规广告已被立即下线,相关广告主账户已被永久封停,并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报道中涉及的南宁代理商已被永久终止一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