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鼻注射右眼失明 法院判行医者缓刑
本想通过注射玻尿酸隆鼻,没想到鼻子没隆成,右眼竟然失明。延吉市30多岁的黄女士遭遇的这场噩梦,让她终生悔恨万分。黄某一直对自己的长相不太满意,她认为自己的鼻子太塌,严重影响美观。这两年微整形流行,黄某从各种广告中了解到玻尿酸是明星都信赖的“美容神器”,就想尝试玻尿酸隆鼻。
通过身边朋友,她认识了出生于1986年的邵某,邵某无职业,自称学过美容、微整形,能从国外买到原装的高级玻尿酸针,经常给别人打美容针,从未失手,效果显著。
2015年8月19日晚,黄某和朋友一起到延吉市某宾馆见到了邵某。当晚8点,就在宾馆房间里,邵某拿出自称从国外购买的玻尿酸,当场给黄某的鼻子部位进行注射。但几分钟后,黄某就感觉右眼视力模糊,不一会儿竟然看不见了!她吓得大叫,邵某立即停止注射,和朋友一起带着她到延边医院救治。
经诊断,黄某眼动脉梗塞、脑动脉梗塞,导致右眼失明,很难恢复。
随后邵某又领着黄某先后到上海第九人民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治疗,均无任何效果,黄某右眼彻底失明。
事故发生后,黄某后悔万分,哭得肝肠寸断。本来想让自己变得更美,结果却成了残疾,这个结果她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而自称“美容专家”的邵某也吓坏了,因为年仅30岁的她没有任何资质,以前只是在美容院干过几天,学过一周的短期培训。培训老师说,打玻尿酸针不会有任何风险,学员之间还会互相打针,效果都挺好,所以她想以此赚钱,哪想到一针下去的后果这么严重。
黄某失明后,邵某心感惭愧,主动承担了看病的全部费用5万元。黄某还要求邵某赔偿50万元,邵某一时拿不出这些钱,双方相持不下,邵某于2015年12月到警方投案自首。
经过鉴定,黄某右眼失明被评为重伤二级、八级伤残,其右眼失明和玻尿酸注射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经过延吉市检察院和延吉市法院调解,邵某和黄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邵某主动赔偿黄某48万元,取得了黄某的原谅。法院因此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邵某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