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徐长江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4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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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焦 作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关于印发<2014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局直

焦 作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关于印发《2014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4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7月14日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省厅和市纠风办2014年纠风工作部署,现就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4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深化治理、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常抓不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及局直涉路执法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涉路涉车执法执收行为,严肃查处执法中的违规违纪案件,确保国家物流领域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治理工作总体水平,防止公路“三乱”反弹,切实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继续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实施意见》(豫政[1994]85号)文件要求,除保留的经营性收费站、治超检测站外,严禁任何单位违规设置道路站点。

依法设置的公路(站)点要规范检查程序和技术措施,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严防公路“三乱”。

经市政府批准并统一组织开展的流动治超监测工作,其流动稽查队伍应配备专用检测车辆和设备,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对重点线路及地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应就近引导至超限超载检测站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流动稽查队伍不得越权执法,严禁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收费、罚款放行。 (二)严格规范涉路涉车执法执收行为。 1、规范上路执法行为。 超限超载检测站执法人员应持证上岗,经过依法检定合格的有关计量检测设备检测后,方可认定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对经检测认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应责令当事人采取分装、卸载等方式消除违法状态,经复检符合规定后予以放行。

对违法装载不可解体大件物品、危化品以及其他不具备卸载和保管条件物品的,应当登记取证,留存备查,并将违法企业、车辆及驾驶员相关信息抄告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严禁各种形式的人情执法、随意处罚、只罚不卸、以权谋私等行为。

交通运政管理机构依法查处违法营运车辆,要以车站、码头、客货运集散地为主要监管场所,不得在公路上对车辆进行拦截、检查和罚款。 除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外,任何执法部门和人员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正在行驶的车辆进行检查、罚款和收费。

2、规范执收执罚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已公布取消、降低标准的涉车收费项目,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允许上路执法的部门应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规范上路执罚行为。

严禁执法者假冒或替代银行工作人员自收罚款以及未经财政部门同意另行委托收取罚款等行为;严禁上路执法单位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变相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行为;严禁对查扣车辆违法收取停车保管费和强收拖车费的行为;严禁执法单位与公路车辆施救企业签订经济利益分成协议,利用上路执法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严禁下达或以加强责任考评、提高执法积极性等理由变相下达各种形式的罚没指标;严禁将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评先评优与罚没指标直接挂钩。

3、规范执法程序。 各涉路执法部门要依法使用执法文书,公开并严格执行罚款、收费项目的依据及标准。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要做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才量适当,执行处罚依法告知处罚对象,严禁超标准罚款和重复罚款。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对执法行为的审核和考评机制,强化在行政执法中使用现场执法仪及其他有效手段进行录音录像取证,全面规范涉路涉车执法程序。

(三)认真落实“绿色通道”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关于贯彻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豫交征[2005]2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效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整车运输鲜农产品的车辆通过我市“绿色通道”收费站时的通行费优惠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继续严格执行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车辆免收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通行费。进一步排查现有收费站和服务区,合理设置引导标识,科学规划通道资源和服务区接待能力。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公开宣传力度,增强落实政策的透明度,严肃处理个别单位和人员不认真落实、故意隐瞒政策和随意设置限制条件等问题,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四)坚持和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构建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在坚持实行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快速反应,开展经常性的督察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逐步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五)建立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单位、重点部门监控机制。对我市易发生公路“三乱”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实施重点监控,并规定:凡被市纠风办或市局半月内连续2次在同一单位发现违规问题、一月内某县(市)区发生违规问题2次以上(含2次)的,市局将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及负主要责任的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防止和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以纠风工作责任制为依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做好分解、落实、考核和奖惩工作,坚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治理工作经常化,常抓常新。

为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从严治理公路“三乱”,经研究,决定成立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如臣 副组长:唐毅、马金柱、徐长江、郭印慈、杨战国、郭凯。

成 员:张海军、郑保山、李文峰、史景政、杨德洪、陈福岗、杨耀辉、鲁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凯(兼)任;成员:徐大章、冯志才、齐新国、孙长翰、罗红霞。

各单位也要成立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精干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治理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机制,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监控,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特别重视群众举报,做到及时发现,快查、快办、快反馈,线索具体、问题突出的要依据各自的规定实行直查快办,从严处理,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起到“查处一起案件,治理一个方面,建立一套制度,教育一片干部”的目的。

(三)完善考核,兑现奖惩。

进一步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制度,重点考核日常监管、案件查办、制度建设等内容,通过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切实抓好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实际运用,对考核成绩特别差且公路“三乱”现象严重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行风评议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将其确定为重点监控单位。

(四)加大力度,创新思路。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本部门的日常作风建设,进一步明确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和研究治理公路“三乱”问题的治本措施,努力构建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