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耕之与性灵派书法 古代文坛与当代书坛两个“性灵派”之比较

20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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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关键词:文学 书法 性灵派 摘 要:晚明文坛公安派倡导性灵文学,对当时的文风进行改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并留名于史册;当代书坛翘楚田耕之①将公

关键词:文学 书法 性灵派 摘 要:晚明文坛公安派倡导性灵文学,对当时的文风进行改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并留名于史册;当代书坛翘楚田耕之①将公安派推崇的“性灵说”移植于书坛,具有一定的开拓性,时下正处于探索性前行过程中。

研究前后两个性灵派之间的关系及其异同,对于书法艺术的发展是有现实意义的。 导 言 “性灵说”的确立当归功于数百年前晚明文坛的公安派,即湖北公安籍的“三袁”(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兄弟,“性灵说”的继承者当推清代学者袁枚,这前后“四袁”对文学在当时的革新和改良都有着相同的主张和积极的贡献;而将“性灵说”移植于书坛并形成“性灵派书法”的是当代书坛翘楚田耕之先生。

前后两个性灵派在不同的领域倡导性灵化创作理念并积极革新、改良时风,其目的是类似的,意义是积极的。

一、一脉相承的创作理念 晚明公安派所推崇的“性灵说”其核心是“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即主张在文学创作上要直接抒发人的真实情感,不拘成规地表达心中所想,有独特创造并张扬个性,摒弃蹈袭前人的无创意行为。

这一点在性灵派的领军人物袁宏道评价其弟袁中道诗歌的《叙小修诗》一文中可以找到佐证,他说中道的诗“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

有时情与境会,顷刻千言,如水东注,令人夺魄。其间有佳处亦有疵处。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然予则极喜其疵处,而所谓佳者,尚不能不以粉饰蹈袭为恨,以为未能尽脱近代文人气习故也”。

这段话中“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之评价是很高的,体现了“性灵说”的内核即创作理念;“然予则极喜其疵处,而所谓佳者,尚不能不以粉饰蹈袭为恨,以为未能尽脱近代文人气习故也”的评价更有见地,直陈“近代文人气习”即“粉饰”和“蹈袭”之弊端,由此可见“性灵说”的理念在当时是颇有见地的,又是逆大势而发金声、振聋发聩的。

当代书坛田耕之奉行的“性灵说”,按照他自己在《论书宗性灵》一文中的解释是:“书宗性灵,作为书法创作的原则,讲求以性灵入书,以学养入书,以展露书者个性风格面目、体现书者‘精神气’为美学追求。

”②其实质相较于晚明文坛的性灵说区别不是太明显,首先他还是要“以性灵入书”,具体来说就是要“以展露书者个性风格面目、体现书者‘精神气’为美学追求”。

由此可见,“书宗性灵”的这种书学理念与晚公安派的文学主张是一脉相承的,只是针对各自的“品类”而具体要求有所不同。那么在创作中如何用笔墨来诠释这种理念呢?田耕之在他的另一篇文章《简述“性灵派书法”》中阐明了书法创作的五个原则:第一取法要高,强调要继承和发展传统文人书法;第二个性要强,反对跟风雷同,反对复制克隆,反对抄袭攫取;第三诗意要浓,注重创作内容的选择,做到书法线条结构与诗文韵律达到和谐一致;第四意态要活,提倡书家即兴发挥创作“原创性”作品,捕捉瞬间即逝的审美感受和心理历程;第五情韵要深,创造出富有情性意兴、有生命神采、有灵性血肉的艺术作品。

这五项原则是针对当下书法所表现出的来部分浮躁、繁杂、轻薄、雷同状况而有的放矢的,他力图革除时弊。 二、大同小异的时代背景 公安派“性灵说”的产生是与当时文坛的背景有着因果关联的。

因为当时文坛“后七子”(李攀龙、王世贞、谢榛、宗臣、梁有誉、徐中行和吴国伦)强调“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以汉魏、盛唐为楷模,其荒谬性是显而易见的,且较之“前七子”(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边贡、康海、王九思和王廷相)更加绝对复古,使得当时的文坛蹈袭之风盛行而创新之意全无。

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安派提出了文学进化的观点,对前后“七子”的复古主张进行驳斥,主张“诗穷新极变”,创作上要“独抒性灵,不拘格套”,这种学说在当时文坛是具有创新意义的。

正是由于“性灵派”的努力倡导和实践,晚明文坛格局有了较大的改观。 田氏书坛“性灵说”形成于当代书法较为繁杂的时代背景之下。当代书法自新中国成立到如今约六十年,初期平淡无为,文革陷入低迷,1977年复苏(以《书法》杂志创刊为复苏标志),到如今三十余年日渐繁荣。

这其中有过多种学术思潮和实验性书法流派的交替或新出,如1985年首次露面的“现代书法”、1988年面世的“秦货币书法系列”、1989年的“书法新古典主义”、1992年开始亮相并流行至今的丑书和怪书、1993年经过精心包装的“广西现象”、1994年推出的“学院派书法”和当下“如列朝列代的书家‘聚会’,汗牛充栋的书法作品集,如刚刚拂去尘埃的历史‘文档’”③的“展厅书法”,这一方面说明当代书法的不断探索和日益繁荣,但从另一方面也看出当代书法讲求包装、风格雷同等极度形式化现象。

中国书法究竟应该朝着怎样的方向发展?是当代书法人们正在考虑的焦点问题。

想必田耕之先生的“性灵说”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郑重推出、带头实践并努力推广的,无论他的初衷或动机是客观为艺术还是主观为自我,但其已经在客观上对当代书法起到了理顺头绪、明确方向的参考作用。

三、内涵相近的审美取向 晚明公安派在文坛倡导“性灵说”,主张文学要“独抒性灵,不拘格套”,虽未具体提出文学创作的审美标准,但其诗文的字里行间已体现出“性灵说”的审美标准:“信手而成、随意而出”,体现出“清新洒脱、清逸自如、意趣横生的创作效果”④。

请看袁宏道的散文《与沈博士》:“作吴令,无复人理,几不知有昏朝寒暑矣。何也?钱谷多如牛毛;人情茫如风影,过客积如蚊虫,官长尊如阉老。

以故七尺之躯,疲于奔命,十围之腰,绵于弱柳。每照须眉,辄尔自嫌。故园松菊,若复隔世。夫伯鸶佣工人耳,尚尔逃世;彭泽乞丐子耳,羞见督邮;而况乡党自好之士?但以作吏此中,尚有一二件未了事欲了,故尔迟迟,亦是名根未除。

若复桃花水发,鱼苗风生,请看渔郎归棹,别是一番行径矣。嗟乎!袁生,岂复人间人耶?写至此,不觉神魂俱动,尊丈幸勿笑其迂也。……”袁宏道用活泼生动的语言来描写和讽喻人情世态,这样的风格有专家评论说他“挣脱了陈规陋习的束缚,能抒写自己的真实感情,作者的个性、风貌跃然纸上”⑤。

体现了性灵派不拘格套的风格,也体现了性灵派文学的审美取向。 田耕之在当代书坛倡导“书宗性灵”的“性灵说”,不仅提出了性灵派书法创作的“五项原则”,还在论述“五项原则”的同时明确阐述了性灵派书法审美取向的“四字标准”(笔者语),即“清、正、文、雅”⑥将书坛性灵派的审美标准具体化了。

如何理解这四个字?田耕之先生对此有精要阐释:“清”,即尚清去浊;“正”,即尚正去邪;“文”,即尚文去野;“雅”,即尚雅去俗。

他这“四字标准”是有针对性的,因为当下书坛不尽如人意的现象林林总总:一些自诩为“书法家”的书者内心对书法究为何物根本没弄懂,于创作根本没有审美标准可言,凭着朦胧的感觉任笔为体、胡乱涂抹,某些书者脑子里所想无非“名利”二字,为了入展和获奖、为了名利而追随评委,模仿上届获奖作品,蹈袭他人风格,时下书坛可谓乌烟瘴气,浊不可言;书家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纯化创作动机,一切书事行为都要围绕书法艺术健康发展的大计来展开,而不是一切从个人的私利出发,这就叫做“尚清去浊”。

当下书坛还有一种现象,那就是一些书者明显在回避基本功训练的不足,走所谓的捷径,玩弄墨色、异化线条,大搞一些书法人都看不懂的所谓“现代书法”,极大地损毁书法艺术的形象,试图将书法引向邪路;性灵派书法秉持的“尚正去邪”审美标准正是对这类狂野丑怪书法的批判。

另外,书法在当代呈现出另一种面目就是“野”,其内涵反映出一部分人审美情趣的文雅性欠缺,显得过于随意和浅薄,野性十足,当下书坛需要高层次的审美情趣来引领实践,“尚正去邪”正好揽起了如此重任。那么,“尚雅去俗”则是针对时下书坛某些低俗、流媚的书风而提出,是对只求线条率性、结体怪异而不求形式规范、内涵典雅的某些书家的警醒。

无论性灵派在创作上是否践行了书法审美的“四字标准”,但起码在愿望和动机上是美好而纯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