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产妇跳楼真相揭秘 家属曾三次拒绝刨宫产
8月31日20时许,26岁的产妇马芳(化名),从陕西省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坠下身亡。
她于当日上午进入待产室。期间,因疼痛难忍,她曾两次走出待产室,对家属提出剖宫产。
马芳跳楼身亡后,医院与家属却各执一词:医院称,家属多次拒绝改为剖宫产;家属表示,要求医院剖宫产被拒绝,“医生说马上就生了不能剖宫产”。
马芳8月30日下午进入榆林市第一医院,陪同亲属有她的母亲、婆婆、二姑和丈夫延壮壮。
延壮壮回忆,当天,他与妻子决定顺产,入院后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按手印,并写下“情况已知,要求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
9月3日10时52分,榆林市第一医院官方微博发布《关于产妇马 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称,产妇马芳26岁,是绥德县吉镇镇张家峰村人,8月30日15:34,以“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之主诉入院。
医院初步诊断:“1.头胎41+1周孕待产;2.巨大儿?入院完善相关检查后,因胎儿头部偏大(彩超提示双顶径99mm,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不大于90mm),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
8月31日上午,马芳进入待产室。延壮壮说,妻子进入待产室前,他再次在同意书上签下“情况已知,要求静滴缩宫素催产,谅解意外”。
院方发布的《说明》称,“主管医生多次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坚决要求以催产素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顺产要求。”
一名看到监控视频的当地人士介绍,当天18时05分10秒,产妇走出楼道打电话,随后,她的丈夫及婆婆来到旁边。由于疼痛难忍,10分钟后,她双手扶肚子跪在地上,医生和家属扶起她,并劝说其进入分娩中心。19时20分,产妇再次走出产房,医护人员紧随出来,7分钟后,在众人劝说下,她再次进入分娩中心。
榆林市第一医院一位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于昨日调取监控,看到视频里产妇疼痛难忍,面向婆婆和丈夫跪下,她的母亲站在远处。
“妻子说她太疼了,想改为剖宫产”。延壮壮告诉新京报记者。
他说,在妻子再三要求下,自己打电话给在医院的熟人,想问关于剖宫产的事情,没想到电话挂了约5分钟,护士告诉他妻子不见了。
他冲入产房,没有找到妻子。随后,医生告诉他人在一楼。透过分娩中心外的窗户,延壮壮见到妻子赤裸着身体,被抬上担架。
院方《说明》提到,“8月31日上午10时许,产妇进入待产室。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最终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
杨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产妇跳楼之前,待产室里还有三位产妇。马某走出待产室,进入待产区内的备用手术室,翻越窗子跳下。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备用手术室在分娩中心内待产室的对门,窗台高1.13米,窗台上还有警方取证过的痕迹。
新京报记者从绥德县公安局政工科了解到,系产妇跳楼身亡,排除他杀。
“产妇在待产室内情绪失控要跳楼自杀,医生、助产士、护士当时在干什么?”延壮壮质疑。
至今,医院没有给出解释。昨日,上述负责人回复称,相关产科医生、护士情绪低落,不愿意接受采访。
医院表示,产妇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拒绝。
新京报获得的一份《榆林市第一医院外科护理记录单》显示,当天17时50分,产妇意识清醒,“宫口近全,患者极不配合,要求剖宫产,给予心理安慰,同时给家属交代一次,家属表示理解,拒绝手术,继续观察。”
18时05分和19时19分的两次记录显示,产妇意识清醒,两次走出产房,“家属仍拒绝手术”。
医院认为,“该产妇跳楼身亡的根本原因与我院诊疗行为无关”。
对此,延壮壮表示,妻子第一次从待产室出来要求剖宫产,自己就对医生说打算剖宫产,“医生说检查一下再说,等医生出来后我问情况咋样,说是马上就顺产了不可以剖宫产,我们就在产房外等着。”
“过了一会儿,护士出来把小孩用的衣服被子都拿走了,也说是马上就生了”。延壮壮提到,没想到,妻子再次出来说要剖宫产。
他表示,自己告诉医生剖宫产,医生说宫口开了十指,接着护士也从待产室出来,“医生还是说马上就生了不能剖宫产,就把我妻子拉进产房了。”
“当时我女儿说要剖腹产,医生说,剖腹产也是一个小时,顺产也是一个小时,还让女婿劝我女儿回去。”马芳的母亲郝爱英说。
她也否认医院的说法:“要是医生说剖腹产,我们肯定会答应的。我们什么都不懂,肯定都是听医生的,也根本不存在因为钱的问题不给剖腹产。”
9月6日凌晨一时许,榆林一院就产妇跳楼事件微博发出声明,以下是声明原内容。
2017年8月31日,我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产妇马XX跳楼身亡,随后网络出现相关不实网帖。为正视听,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产妇马XX,女,26岁,身份证号6127XXXXXXXXXX3325,绥德县吉镇镇张家峰村人。产妇于2017年8月30日15:34,以“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之主诉入院。初步诊断:1.头胎41+1周孕待产;2.巨大儿?入院完善相关检查后,因胎儿头部偏大(彩超提示双顶径99mm,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不大于90mm),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坚决要求以催产素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顺产要求。
2017年08月31日上午10时许,产妇进入待产室。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
2017年9月3日早9时,绥德县公安局负责人来院召开警、院、家属三方座谈会,通报产妇跳楼身亡结论,建议产妇家属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异议。
综上所述,该产妇跳楼身亡的根本原因与我院诊疗行为无关,我院对产妇的不幸遭遇表示深切哀悼和同情,对颠倒黑白、意图利用跳楼事件谋求不当利益的造谣者表示极大愤慨并保留依法维权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