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夫妻为在上海买房决定假离婚 妻子嫁给中介谁更高明
为买房,外地户籍夫妻俩决定离婚,然后妻子与中介工作人员结婚,在办理完所有购房手续后,再办离婚手续及产证更名,夫妻俩再复婚。意外的是,拿到产证后,却无法入住,反被住在该屋内的住户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原房东之前已将房子“卖”给了他。外地夫妻一审胜诉,但一审判决被二审法院否定并发回重审,这套位于闵行区虹井路119平方米的房屋到底应该属于谁?10月31日,该案重审二审在一中院15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法庭对各方提供的相关证据再次进行了质证,并进行了辩论。其中《房屋转让书》的真假及是否构成“恶意串通”成为了争论焦点。
2016年6月,闵行法院重审该案。法院审理后,采用了《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 的咨询意见,从而改判,认定唐女士与潘某等存在恶意串通行为,支持了侯某的所有诉求。唐、潘等人不服再提上诉。因为两份司法鉴定结果不同,潘某的代理律师提出了申请第三次笔迹鉴定。唐女士的代理律师则认为,离婚结婚不存在“假”一说,而且唐女士的所有交易行为均合法合规,更不存在恶意串通,抛开潘某与侯某两人是否存在纠纷,房屋转让书真假不说,唐女士是善意第三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结婚离婚不存在真假,都是在政府机构合法合规办理的,应受法律保护。这只能够说是钻了空子。二房产证应是以在房管局登记为基础的,随便拿出一份转让书就可以对抗登记,那也够狗谢特的,以后谁都可以那样闹了!现在人买房不顾道德底线,婚姻就这样出卖来出卖去。不过就这件案子说,潘某应承担更多责任。唐女士虽然做法不对,但不违法。这是大环境下的悲剧。大资本炒地皮引导了房价疯涨,其赚钱效应扼杀了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发展,本来缺乏创新能力的国家,又人为的制造了恶劣的经济环境,更为可怕的是高房价已把经济推入中等收入陷阱,会长期难以自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