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李昌区 青岛市李沧区“三化两评”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深入开展
近年来,青岛市李沧区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文明单位考评“三化两评”管理机制,以机制促进管理,以创评带动创建,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一是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标化。根据省、市、区文明委要求,对各级文明单位升级、复查全部实施年初预报、过程监管、年底考评的目标化管理。每年3月份前,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和级别年限,确定拟申报更高一级文明单位或参与复查文明单位,以党委报告的形式报区文明办。
工作中,区文明办按照申报等级标准对各单位进行目标指导,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群,随时提醒报送相适应的创建工作,根据报送信息情况,进行统计整理,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组织考核组,对拟升级和复查的文明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增强了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文明单位创建过程痕迹化。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痕迹化管理,确保创建有记录有依据。各单位落实文明创建的会议、制度、措施、做法全部痕迹化留存,以便于考核检查。工作资料包括会议记录、宣传材料、学习记录、制度建设、活动开展、获得荣誉等资料。要求注意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不断补充和完善,进一步督促文明创建工作落实,方便各级考核检查验收。
三是文明单位考核管理常态化。将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和复查申报工作落实到平时,将文明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发挥带头作用情况全部纳入全区科学考核体系。如凡推荐的典型人物入选区级以上“好人”的,创建信息被市以上文明网等主流媒体或网站采用的,能按要求主办、承办或积极参与各级文明办所组织活动的,能积极支持公益事业的,单位工作获重大荣誉的,都按照规定给予分别加分奖励。
文明单位的创建级别和活动情况,作为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本单位在全区的排名。促使各级更加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引导干部职工关注、支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是文明单位资格确认由相关部门评。李沧区文明办对提出升级或复查的各级文明单位,首先根据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日常考评结果,提出拟推荐复查和升级名单,提交纪委、法院、公安、卫计、安监、税务等相关部门,依据文明单位标准要求进行核查,提出审查意见。近3年来,先后有6个单位(社区)因计生超标和主要领导违纪等问题被取消文明单位称号。
五是文明单位级别晋升由文明委公开评。对于通过审查拟晋升更高一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李沧区文明办除在申报验收期间查阅创建档案、察看创建氛围、核对创建业绩外。还专门成立由文明委成员组成的考评组,每年组织拟升级的单位进行公开述职,着重汇报各级文明委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评委现场打分评定。
区文明办综合统计档案考核和述职评定等情况,计算出各单位成绩,按照分数确定推荐晋升文明单位资格,使文明单位晋升更加公正、公开、合理。
青岛市李沧区通过“三化两评”机制落实,督促各单位始终将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落细,提升了李沧区文明城市创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