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塞冥币进ATM欲其吐真钞 奇葩“逼“ATM吐钞未停过
就在昨天台湾一男子5月30日深夜带着一大叠冥币和一个古怪的仪器来到一台ATM机前,操作存款功能,想把这些仿真度很高的“冥国银行“纸钱寸进自己的账户里,还妄想存入假钱被拒ATM吐出真钞。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陈姓男子半夜带着一大把仿真钞的“冥国银行”纸钱,到自动柜员机存钱,还对机器膜拜,言行诡异;警方带走他调查,他供称要存钱给逝者,但警察怀疑他可能妄想存入假钱被拒就会退出真钞,侦询后依诈欺罪嫌送办。
警方调查,陈姓男子(38岁)5月30日深夜11点半走进某银行自动柜员机ATM服务区,先把缠绕很多电线并串联手机、翻译机组成的怪仪器放在屏幕上方,接着从背包掏出1000多张从金纸铺买来的“台币千元钞、美金百元钞”等纸钱分成数迭,上面摆了几枚硬币,一起放进自动柜员机收钞匣,操作存款功能,想存入自己只剩120元(新台币,下同)的账户。
存款过程中,陈对着屏幕微笑、念念有词,像在做法的怪异举动,引起其他存提款民众侧目而报案。警察到达后问陈“你在干嘛?”陈回说“我在用那个钱给逝者”。警察问“可以这样存吗?”陈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警察再问“你带这种钱在这里干嘛?”陈说“没有啦!要存给逝者…”此时他的怪仪器还发出哔、哔、哔声响。
陈随即被带回派出所侦询,他坚称不知道“这种钱”不可存入账户,辩称“只是想存钱让所有好兄弟可以去买他们想要的东西”、“因为火化钱就不见了,不如存入我的账户给阴间好兄弟。”
陈的纸钱不只仿新台币,还仿美钞,警察问他为何要存美金?他回答,难道只有台湾有死人?其他地方就没死人吗?警察问他有没有存成功?他说,当然没成功,怎么可能存进去。
警察认为陈嫌鬼话连篇想卸责,推测他异想天开,试图存假钱看看能否鱼目混珠成功存入账户,或是以为假钞被机器识破,退回时会退出真钞,将他送办;至于陈将硬币存入两台ATM造成故障,银行不追究。
“警察同志,我们银行的ATM取款机被人撬了。”
ATM都敢撬?杭州余杭塘栖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银行,一看还真是,ATM机器的表面上留下了螺丝刀划过的痕迹。
从1月12日下午2点30分许,余杭某银行的工作人员走进塘栖派出所接警大厅后,到余杭警方抓到这个撬ATM的小伙子,不到12小时。
监控上的蒙面男子,戴着头套,一张脸就露出三个圆洞,警察是怎么找到这个人的呢?
塘栖派出所给钱江晚报记者揭了谜底:派出所里有个“综合勤务指挥室”,通过沿途的监控,一路追踪,锁定了这个深夜撬银行自动取款机的蒙面男子,还圈出了他的活动区域。
例如,民警在监控上就发现了另一整段作案过程视频,并把它截取下来,固定成为犯罪证据:1月11日凌晨3点多,一名蒙面男子走进塘栖镇的一家银行ATM机舱(就是取款机外面包成单独的小房间的设置),拿出一把螺丝刀,试图将螺丝刀插进ATM机屏幕和下方的连接处进行撬动,然后又用手摇晃屏幕下方的边框……努力了很久,ATM机没有一丝松动。多次努力无果后,蒙面男子只得放弃,离开了ATM机舱。
这人一连试了好几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看得民警都看乐了:“技术含量太低!”
余杭警方于是调集大批警力布下防控圈,张开“口袋”等着他再来。
1月13日凌晨2时30分许,塘栖派出所的便衣队员果然在塘栖镇广济路的另一家银行门口,发现一名非常可疑的小伙子。便衣队员立即将他截停、盘查,从这个小伙子身上查获了头套、螺丝刀、黑色塑料袋等,这可不就明摆着是一整套作案工具嘛。
“螺丝刀、头套都是在夜市上买的,黑色塑料袋本来打算装钱用的。”这名20岁的小伙子对民警交代,他姓徐,浙江武义人,1月11日、12日凌晨,他连续撬了塘栖镇上一共13台ATM机,无一撬开,所以也没得手。“都怪ATM机太坚固……
ATM机坏了,就会不断地往外吐钞票,这是不少电影中的桥段。一小伙信以为真,特地买了饮料请ATM机“喝”,打算把ATM机搞坏弄点钱。但几瓶饮料倒下去,不仅钱没吐出来,ATM机还坏了。近日,该小伙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南京秦淮警方刑事拘留,他还面临十多万元的赔偿。
9月下旬的一天早上,朝天宫附近一家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自助区的一台ATM机坏了,导致其他ATM机前排起了长队,而ATM机损坏的原因却匪夷所思,于是报警。
民警通过监控发现,当天凌晨,一名20岁左右的小伙走进银行的自助区,径直走向了损坏的ATM机。只见他拿出一张银行卡放进ATM机,选择了存款业务。可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民警瞠目结舌:待ATM机的放钞口打开后,小伙掏出一个饮料瓶,直接朝着ATM机的放钞口开始倒饮料,整整两瓶饮料倒完后,他还击打了两下ATM机。随后,小伙便离开了自助银行。
这是什么情况,画面中的小伙为何要给ATM机“喝”饮料?民警百思不得其解。就在民警调查时,派出所又连续接到另外两家银行的报警,他们同样各有一台ATM机遭“毒手”。经过调取监控,是同一人干的。
种种情况表明,嫌疑人是蓄意作案。经过大量排查走访工作,民警找到了嫌疑人王某。在派出所内,王某交代了事情的经过。今年初,他和哥哥一起到南京打工。由于沉迷赌博,欠了不少钱,于是便想到银行弄些钱花花。王某说,自己曾在网上看到电影桥段:ATM机坏了后,会一直往外吐钞票,好多人疯抢。“所以我想把ATM机搞坏,让它吐钞票。”
王某能想到的让ATM机坏掉的办法就是给它“喝”饮料。案发当天凌晨,王某准备了好几瓶饮料,然后来到自助银行,将饮料灌进了ATM机的放钞口。但他没想到,连试了3台ATM机,没有一台吐钞票。
王某蓄意破坏ATM机的行为已经造成两台ATM损坏,光维修费用就超过14万元。目前,王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秦淮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同时他还要承担给银行带来的损失。
陇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震惊省内外、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2014年“12·14系列盗窃银行ATM机案”作出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14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叶某某携带作案工具窜至陇西县文峰镇药材交易城某银行长安路支行,使用爆破手段将该行一台ATM机炸开,盗窃钱箱一个,盗得现金92700元。在此之前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被告人叶某某已疯狂作案5起,最密集的两次,前后作案间隔仅有5天。大都选择凌晨3、4时夜深人静为作案时机,随身携带氧气瓶、导火索、铝合金板制作的爆炸装置和空压气管、蒙面头套、电石、手套、手电、撬杠等作案工具,流窜至经其事先踩点的定西市陇西县、平凉市崆峒区、天水市麦积区、秦州区等地,三次使用相同爆炸手段将银行3台ATM机炸损,但均因ATM机装钞箱未被炸开而盗窃未遂。两次使用撬杠撬2台ATM机出钞口时,因被银行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而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现金92700元,数额巨大,盗窃未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对被告人叶某某采用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造成银行自动取款机损坏的部分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指控,因被告人叶某某多次采用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对其实施盗窃犯罪中毁坏财物,造成银行自动取款机损毁,直接损失17万余元的行为以盗窃罪从重处罚。综合主观恶性、作案手段、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叶某某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