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硬件同用软件不行 探索兼容化的道路
国家标准对充电桩接口的统一,让充电桩建设迎来利好。然而,在硬件设施标准统一之后,各公司投入的充电桩硬件网络离最终的“兼容”依然很远。因为除了设备标准以外还有两项标准还未完成制定,分别为充电基础标准和建设运营标准,两项标准的制定目前仍在进行中。
标准的制定是需要漫长的时间的充电桩制造企业、经营企业,以及整车企业等多方的参与,并最终制定下来。但在这一关口却遇到瓶颈。问题主要是在提供充电服务后,充电桩经营企业被允许在收取电费的基础上每度电加收一定的充电服务费,比如在北京,这一费用是每度电不超过0.83元。这是充电桩经营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然而,这一单薄的盈利方式不仅很难满足企业的盈利,还导致了诸多问题。
2月27日,初创公司充电网科技宣布获得2000万美元的A轮融资。与国电南瑞、上海普天、特来电等充电桩建造及运营公司不同,充电网科技定位为充电桩服务提供商,而充电桩之间的“兼容”和互联互通就是他们的生意之一。不只是充电网科技,北京电桩科技有限公司等创业公司也正在充电桩服务市场寻找商业模式,试图在充电桩的基础上提供统一的信息查询、支付等服务。
充电网科技CEO王振飞曾表示,将帮助大的运营商把信息汇总,并实现支付手段的统一,使充电桩之间最大程度互联互通,并统一实现支付。前提是所有的充电桩都需要符合国标,然后进行软件的统一升级。但这样的调整需要充电桩运营企业的配合,因为充电桩内部不进行软件调整的情况下,这些服务仍是隔靴搔痒。
1、 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用户收取电费和一定的充电服务费。
2、2015年,充电桩行业最重磅的两个文件是国办发〔2015〕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和住建部在系统内部联合印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3、2015年12月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也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对外发布了全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5项国家标准,今年1月正式实施。紧接着,国家政策对于废旧电池的管理利用也日渐清晰。
4、1月8日,工信部官网发布公告,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