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友交往中 应该AA制还是男方花钱
想请教一个问题,就是和男朋友在一起;和喜欢自己的男性朋友在一起;以及和普通的男性朋友在一起,花钱的时候分别应该怎么样呢?
比如一起吃饭,一起吃东西喝东西,一起玩什么的,是他们请我比较好呢,还是AA比较好呢?还有他们给我买礼物应该接受吗?要还同等礼物回去吗?
我最开始是一分钱都不想欠他们的,都严格AA,但是后来就比较随意,有时候会要男朋友买礼物给我。喜欢我的男生(知道我有男朋友,我明确说了的)出去玩给我花钱送礼物什么的,我也接受,普通的男性朋友,比较大方比较大男子主义的,一起玩和吃饭的时候会说我们哥几个请你,然后买了巧克力也给我吃什么的,我也都接受。
可是我父母就批评我,说我不能欠人家的,这样容易受制于人。让我不要用人家的钱,说我要还礼物回去。
我的想法是,男朋友这种就是应该要给我花钱的,现在不让他花钱,养成习惯了就不给我花了,以我的经验,老不让他花他就觉得不该花,常常为我花钱的话他就会觉得是应该的正常的。然后喜欢我的男性朋友和普通的男性朋友,我想我是有点自私吧,觉得男的就是应该照顾女的这样的,而且是他们真心愿意的不是客气客气的,花的钱也不多。
娃娃,你怎么看?你觉得我应该欣然接受这些吗?还是应该接受,然后再还礼?还是应该当时就明确AA?真的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吗?我到时候会因此而受制于人吗?如果我接受了人家的请客和礼物,我就要因此而怎么怎么样吗?
盼望你的回复
little chen
你好。
在回答你问题之前,我先要和你讲一个笑话:二十几岁的男人说:当男人真难,从十几岁到八十几岁的男人都喜欢二十几岁的女人,我们压力实在太大了。二十几岁的女人说:当女人才难呢,除了我们二十几岁的时候,其他各个年龄段,我们的压力都挺大的。
话归正传,其实我很欣赏你的父母,他真是一对很善良的人。而且他们对你提出的意见也是非常有道理的。我在很多年以前,接受的也是这样的教育,即不能欠别人的,不能花别人的钱。但多年以后我才发现: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正常规律,而且显得生冷不近人情,容易吓跑对你有意思的男孩。
正常的规律是什么呢?根据进化心理学家的说法:“在所有人类社会里的大部分甚至是所有的情况下,男人都是发起追求、说服、引诱、利用爱情魔力、赠与礼品以交换性服务、偿付聘金、花钱嫖妓和犯下强暴罪行的那一方。”为什么?因为女性(也包括生物界的其他雌性)需要承担生育的义务,决定了女性选择性交对象时更挑剔,继而决定了男性应该主动追求女性,他们永远得付出若干代价来得到性资源。
也许这样的说法对你而言有些晦涩,但你翻看一些女权主义的书就会知道,从社会上来说:女性的薪水普遍比男性低,职位普遍比男性低,家务劳动时间长,晋升的机会少;从生理上来说:每个月都要忍受各种生理期不适,还要承受分娩的巨大痛苦,身材走样,人老珠黄被抛弃的可能性大……这些都是作为女性的短板;那,女人最大的优势在于哪里?在于她的黄金择偶期,在这个时期内,她拥有最高选择权,向她献殷勤的人也多如牛毛。
这就是我一开始讲的那个笑话。作为二十几岁的女人,你要想到,除了二十几岁的女人,其他年龄段的女人压力都挺大的。在你二十几岁的时候,应该好好享受异性的殷勤和追求,不要急着抢单。打狗还得使个包子呢,想要AA的男人有什么资格讨老婆生孩子。男生们不会去请七老八十的女人吃饭唱K的,也不会去送长得普普通通毫无姿色的飞机场女生玫瑰花的。建议有选择权的女孩在“被花钱”的时候坦然一点,点头微笑表达你的感激即可。不要在最美好的时候还和男人抢单,等你年龄大一些,要你买单的时候多得是。
当然,异性的殷勤,也是有限度的,在这里,我谨拟出男女恋爱关系中的“三收三不收”作为一个参考:
三收:
1.价值不高的礼物,如巧克力,玫瑰花,衣服鞋子等可以收;
2.双方一同享受的礼物,如共进美餐,出去唱歌,请你喝酒可以收;
3.带有感谢性质的礼物,比如感谢你帮他完成功课或者可以收。
三不收:
1.带有求爱性质的礼物,或者带有明显彩礼性质的礼物,比如恋爱时送宝马,如果没有做好和对方确定关系的打算,不要收;
2.超出对方经济承受能力的贵重礼物,如白领刚认识不久就送奢侈品包,学生存几个月生活费给你买个iphone,不要收;
3.远远超出自己消费水平的礼物,不要收。如果收了,很容易应验你父母所说的情况。
此外,对于男朋友和追求者之外的普通男性朋友。“三不收”是同样有效的,在“三收”里面,应该秉承双方花销在3:1-4:1的标准,即对方花了300-400元,你要回礼100元左右。毕竟人情往来,有往才有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