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作鹏周恩来 “林彪集团主犯”李作鹏去世 曾两次篡改周恩来总理命令
原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兼海军政治委员、“林彪集团主犯”李作鹏,1月3日凌晨在北京去世,享年95岁。
接近李作鹏的人士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李作鹏半年多前身患肝癌,后被诊断转为肺癌。1月3日凌晨7时30分在北京安贞医院呈现病危症状,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于7时40分逝世。
1971年10月,李作鹏因“九一三事件”被押,1973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为“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
判决书称,“被告人李作鹏,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是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李作鹏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活动。1968年4月,李作鹏诬陷贺龙等人‘篡军反党’。李作鹏在海军点名诬陷迫害120名干部。
1971年9月12日晚11时35分和13日零时6分,在林彪、叶群叛逃前,李作鹏两次篡改了周恩来总理的命令。13日零时20分,海军航空兵山海关场站站长潘浩打电话紧急请示:飞机强行起飞怎么办?李作鹏没有采取阻止起飞的任何措施,致使林彪得以乘飞机叛逃。事后,李作鹏修改电话报告记录,掩盖罪行。”
法院认定李作鹏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一百三十八条诬告陷害罪。他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