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诱奸实习生 关于熟人强奸的惊人事实
大部分人的固有思维中都是以为强奸都发生在陌生的街道暴戾的陌生人之间。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上世纪70年代起,学者们就意识到,熟人强奸成了强奸案中的大多数。从80年代开始,美国心理学家 Mary Koss 及其同事便开启了对“熟人强奸”这一议题的研究。
而在那之前,人们甚至认为,发生在熟人之间、或者在约会情形下的强迫性性行为,不属于被强奸的范畴。于是Koss号召女性大众重新审视自己的遭遇与处境,越来越多的女性认识到:“我居然也是受害者!”
美国2016年普利策解释性报道奖就颁给了这样一个故事报道:18岁的玛丽被性侵,随后报警。然而,在警察和亲友质疑她的故事前后矛盾后,她改口说这或许只是一个梦。最终她承认编造了这个故事。但事实是,她真的被性侵了。她被迫承认自己说谎,在经历了强奸之后,她受到了更令人绝望的精神伤害。
其实这种发生在熟识人之间的强奸案例不在少数!6月28日下午,大学生小卉(化名)的朋友通过微博爆料称,小卉在6月27日遭到了自己的实习老师、南方日报记者成某的“诱奸”。对此,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称,已经组织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为何发生在熟人之间的强奸案会更高?
熟人=安全感=降低警惕,这样的思维并无问题,但是恶从心起的那些人却容易抓住人们这样的心理而实施暴行。熟人更容易让我们否定内心的警告信号。我们容易误以为,熟悉的就是安全的。而实际情况是,实施强奸的人可能是女孩们的朋友、老师、上司……且这些强奸大部分都发生在我们熟悉的地点,比如受害者或强奸者的宿舍或家中。
此外,女生还担忧会因为自己的拒绝,导致正常社交关系的破裂。又或者,屈从于权力的压迫,女孩们往往会一再忍让对方的越界行动。直到当她们忍无可忍的时候——但经常,这时采取行动可能已经太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难以取证,难以界定。考虑熟人的共同生活圈子,多数受害者选择忍气吞声。
所谓熟人强奸,是指在双方认识的情况下,其中一方以暴力、威胁、恐吓等形式,未经对方同意,强迫另一方与其发生性行为的情况。2009年,欧洲委员会针对欧洲地区的一项强奸案研究显示显示,近67%的强奸案施暴者认识受害者。看到数据居然这么多,小编表示很惊恐!
然而悲剧发生之后,一个最常见,几乎是“全球通行”的反应是:责怪受害者。但事实上,无论你是男是女,还是其他什么性别……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是一个受害者。指责受害者这种论调太恶心了,对受害者造成的精神伤害简直不亚于事件本身。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男权主义阴影可能也是很重要的原因,它蒙蔽了人们的理性认知,无论女性还是男性。
1975 年美国出版的《违背我们的意志:男人、女人和强奸》一书中首次提到约会强奸一词;后来,学界逐渐地将“约会强奸”概念逐渐扩展到了“熟人强奸”。在“熟人强奸”中,约有27%发生在前任配偶、现任男女朋友之间。这意味着,哪怕已经处于或曾处于亲密关系中,也应尊重双方的意愿。同样,即使是在婚内发生违背自己意愿的性行为,也算“婚内强奸”!
联合国有统计称,80%以上的强奸,被害人与施害者互相认识。英国有统计显示,强奸案被害者多认识其中一名或多名施害者;日本熟人强奸比例为50.2%。中国没全国性的详细统计数字,但有一些零星研究,可窥全貌:深圳宝安区检方2012年受理审查起诉强奸案共225件,熟人犯案207件,占92%;浙江警察学院对该省40个县的强奸案进行调查发现,熟人强奸占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