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杜江涛 汝州市寄料镇党委书记“杜占广”纪委书记“樊顺昌”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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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正在调查、没出结果”可为什么在3月4日镇工作人员“范海斌、于谦”拿着调查材料给我们反馈(调查材料日期显示为2011年1月13日)。
调差材料不深刻;敷衍了事、疑点重重(见书面调查材料),杜占广等人违背了(双向責任书上包案领导責任的规定)。
疑问二:2011年3月14日我们无奈到北京“信访局”讨说法,我们在北京期间:“杜占广”出据第二份调查红头文件(日期为2011-3-22)的情况说明。我们五个人;其中说明四个人为什么上访的情况不实,捏造事实。
调查材料漏洞百出;弄虚作假,帮助村干部逃避責任。 疑问三:2011年3月25日“杜占广”第二次“信访案”批转给镇纪委书记“樊顺昌”,樊讲:“4月18日市纪委已受理此案”6月20日镇政府拿者“宋六江“的调查材料给我们反馈。
6月27日再次去镇政府咨询调查结果;镇工作人员“陈玉红”讲“市纪委不是调查你们反眏的事;你们反眏的材料我没见”我们相信当地政府等了半年之久竟是如此的答复,愚弄群众;欺骗上级政府职能机构和领导。
. 疑问四:“樊顺昌”让我们在2011年4月24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上签字,“樊顺昌”为什么不给我们一份。我们多次催要最后无奈于2011年6月29日才让镇“信访办”转给我们,错过了5月21日前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查的时间。
“樊顺昌”故意拖延时间究竟为什么;居心何在? 疑问五:第三次“杜江涛”部长批示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要求8月18日一式三份书面上报市政府调查结案,可镇党委书记“杜占广”7月20日批转给纪委书记“樊顺昌”。
8月9日镇“信访办”给我们出具了“汝州市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責任书”这期间我多次催“樊顺昌”调查结果;提示过“樊”8月18日结案。
“樊”讲“这你不要管;到时给你反馈就是了”。8月19日“樊顺昌”拿着市纪委4月份调查的材料给我反馈;用意何在.? 疑问六:2011年8月25日我到“市信访局”反眏情况,市信访局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樊顺昌”此案调查结果。
“樊”讲“案结了”并又讲“我们不给“信访处理意见书”上签字”。我给“樊顺昌”最后见面时间是8月19日,这期间“樊”根本就没有给我们出据和提起“信访处理意见书”。编这些假话又是为什么? 疑问七:在调查材料中:退耕还林是村干部及父子名下;卖宅基地100多万竟在村干部手中八个月之久不入账;电费收入等等问题为什么不交司法部门查办和严惩。
这诸多的问题不知镇党委书记“杜占广”纪委书记“樊顺昌”用心何在,究竟这里边有什么猫腻呢?还有多少不为人宣知的秘密呢? 镇党委书记“杜占广、樊顺昌”不严纪律己、格尽职守,视群众反眏的问题玩忽职守、推诿、敷衍、拖延、扯皮的不法行为所造成地。
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此等干部如若不除何来和谐社会、何来治安稳定、何来安定民心?现恳请有关部门在有法必究的情况下,严惩违纪违法者。 依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二>、<三>、<四>项及《信访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四十四条和豫纪法<2006>--14号文件、第<二>、<三>、<四>、<五>项。
第四条、第<一>、<二>项等规定,应对直接責任人“杜占广、樊顺昌”依法追究责任。